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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通报第四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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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福建省纪委通报了第四批各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问题。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一是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局长林旺生私设“小金库”、公款娱乐宴请等问题。芗城区纪委对林旺生予以党纪立案调查,责令林旺生退缴违纪款项;二是建宁县拘留所所长刘会兴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等问题。建宁县纪委给予刘会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费用;三是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钟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长汀县纪委对钟文予以党纪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四是莆田市秀屿区下屿中学教务处主任林玉洪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秀屿区纪委给予林玉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礼金;五是福安市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陈惠平公车私用问题。福安市纪委给予陈惠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通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四风”不放,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已经纠治的要防反弹,深层次问题要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要不放过,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巩固,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严顺龙 闵继轩)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1:24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