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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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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强反对“四风”思想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自学和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组织生活质量。

  二、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坚持轻车简从,多进行实地察看式调研,更加注重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具体问题。转变文风会风,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时间,精简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针对文山会海、公务用车、住房、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突出检察特色,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的“四风”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反对腐败的新期待,开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抓好执法办案指导,加强对新增变化职能和新类型案件的指导。深化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整治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廉洁问题。

  三、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检察官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推进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加强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做法。充分运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五位一体”的“鄂检网阵”,建设“阳光检务”新平台,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坚持办案回访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注重做好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对象的特殊性、专门性群众工作,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

  四、健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班子成员每人重点领办一件实事,切实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健全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4:43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