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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着力解决信访工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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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针对“上访秩序乱”、“办理力度小”、“基层基础弱”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有的放矢,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使全市信访举报秩序好转、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

  改善硬环境,提升软实力,着力解决“上访秩序乱”难题

  建设一个接访大厅。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新的信访举报接待大厅,功能更加完善,出台《武汉市纪委监察局接访场所管理规定》,更加有利于维护信访秩序。将接访场所分为上访人员登记区、候访区和接待区,采取“登记、候号、举报”三步接访。同时,在信访大厅的显示屏上显示信访举报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引导上访人“依法、逐级、理性、有序”上访。

  打造一个“门诊部”。领导亲自“坐诊”。市纪委常委每月坚持采取现场接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在接待室直接听取群众诉求。特邀监察员定时“坐诊”。固定每月15日为特邀监察员接访日。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专业优势,比如市纪委、监察局约访1位长期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上访人时,由1名律师特邀监察员利用专业知识进行接访,收到了较好效果。新进机关干部参与“坐诊”。市纪委、监察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新进机关干部轮流在信访大厅参与信访接待工作3个月,既增加信访工作力量,又使纪检监察干部“接地气”,学会做群众工作。

  建立动态政策库。为促使接访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政策,武汉市从信访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各个时期不同的热点问题,计划每年建立一个专题政策库,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收集管理。今年,针对征地拆迁领域信访问题较多的情况,收集了中央、省、市出台的征地拆迁类文件,建立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库,并组织信访举报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坚持自己办,带动基层办,着力解决“办理力度小”难题

  提供“半成品”,加大排查线索力度。紧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件。武汉市纪委、监察局注重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改变以往直接向案件检查部门转“原信”的传统模式,注重对线索梳理加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初核,再连同“原信”一并转给案件检查部门。如群众来信举报一副局级领导干部多次到境外赌博、贪污受贿的问题。对此,市纪委、监察局没有一转了之,而是派调查人员到公安部门查其出入境情况,发现此人近几年几十次出入澳门,举报件成案的可能性很大。为此,信访部门将这一调查情况连同举报信一并转给案件检查部门。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共对3名局级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其中有2名是由信访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后立案查处的。

  打好“预防针”,加大信访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武汉市坚持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一般性轻微违纪、不具备转化为案件线索的信访问题一律开展信访监督。试行《信访了解通知书》由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制度。坚持信访约谈与核查证据相结合,一方面,由被监督者主动说明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信访部门根据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2013年,通过信访约谈和信访了解,共对30余名领导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

  “两条腿”走路,加大自办交办信访件力度。一方面,对群众举报问题单一、易查易结的信访件进行直查快办。如部分社区干部群众反映市体育局、市民政局摊派销售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迅速调查核实,仅2天就查清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成上述两个职能部门即查即改。另一方面,对应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重要信访问题,加大交办力度。2013年共下发交办函143件,同比上升155.35%。

  靠机制驱动,用制度规范,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弱”难题

  进一步规范重要信访举报件办理。制发了《武汉市纪检监察系统办理重要信访举报件的暂行办法》。一是试行书面告知制度。对业务范围内的初信初访向上访人出具《受理告知单》,告知其具体承办单位;对业务范围外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二是实行结案审核制。坚持做到“四审核”、“两签字”。“四审核”是指严格审核回报结果材料是否齐全、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错误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两签字”是指结案报告要有分管常委签字,实名举报调查结论要有举报人签字。三是试行“二次办理”。对办理重要信访举报件存在不及时、调查不全、隐瞒事实等问题,经审查后要求原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由交办单位牵头联合办理或交办机关直接查办等方式,进行“二次办理”。

  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组到19个单位开展“三督一查”活动,即对进京赴省上访、领导批示件、上级交办件进行督促办理,对信访基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既现场查看接访场所和工作台账,又从电脑上检查信访录入情况,还电话抽查回复信访人情况。通过巡查发现,全市信访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但仍然发现有的单位对群众实名举报没有及时告知受理状况和回馈办理结果,有的接访室设在大院内高楼中,存在门难进、访不到等问题。对此,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向涉事单位进行现场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柯巍)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07: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