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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摘编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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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印发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现将有关内容摘编如下,供交流借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项整治方案部分内容

  整治公开招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整治一些人先进国有企业、再调事业单位,搞“曲线救国”;整治在考录岗位条件上做手脚、擅自搞政策性安置、设置排他性歧视条件,搞“萝卜招聘”;整治编造档案、泄露考题、操纵考官,搞“暗箱操作”;整治安排A的子女到B的单位工作、B的子女到A的单位工作,搞“官官相护”。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出台回避、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及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加强招聘条件设置问题研究,完善人员流动政策;制定行业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全国通报制度;健全公开招聘定期抽查制度。(责任人:×××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完成时限:2014年有明显成效)

  整治人事考试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重点:整治大规模有组织的人事考试作弊问题;整治社会中介机构和非法利益集团破坏正常人事考试秩序问题;整治人事考试机构个别工作人员与社会非法人员内外勾结问题。

  整治措施:加大涉考犯罪活动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创新考试方式方法,从技术上提升保障考试安全的能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考试环境。(责任人:××× 责任单位:人事考试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底)

  整治“考试太乱、证书太滥”问题

  整治重点:整治随意设置职业资格问题;整治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问题;整治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问题。

  整治措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完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移交行业协会、学会的办法,实施移交工作;完善国家职业分类体系,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责任人:×××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司、专技司 完成时限:2014年底)

税务总局专项整治方案部分内容

  重点任务是“三清三察三审”。

  “三清”(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底):

  1、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全面清理检查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占有和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整改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

  2、开展公务用车清理。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

  3、开展基本建设清理。严禁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三察”(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底):

  1、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整改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审批过多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2、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主观随意、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的问题。

  3、察访“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坚决查处行政审批、税务检查、内部管理等工作上的暗箱操作,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纳税人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

  “三审”(完成时间:2014年上半年):

  1、审计“三公”经费。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支付健身娱乐活动费用;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照顾性、一般性、考察性出访,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2、审计会议费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3、审计专项资金。对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18:44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