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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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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免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治理“过头税”、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税流程……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示了第三批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坚持“一把手”带头整改、开门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不断提高征税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

  广泛听、主动找、对照查、集体摆,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党组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221条,梳理归并为257条,对涉及“四风”的问题,排出142项整改措施,每项都由领导班子成员认领负责。

  不仅如此,税务总局对整改作“销号”处理,对各省份税务部门也按“销号”督促落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群众满意才能“销号”,不满意要“补课”。

  在局长王军、副局长解学智的带领下,税务总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等,执行整改“路线图”,将教育实践活动“装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同时,税务总局还明察暗访、自查自纠,开展了“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三清”即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基本建设清理;“三察”即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察访“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三审”即开展“三公”经费、会议经费和专项资金审计。

  据介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比上年同期精简会议929个、精简文件5195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05个、压缩“三公”经费15053万元、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285647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737辆。

  “过头税”,这是敞开大门听意见中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个别结构单一的地区容易出现。税务总局经过调查分析,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税务机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依法治税原则贯穿税收工作始终。

  此外,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暂免收取发票工本费政策,今年以来,已免收6亿多元。全国51个省级国、地税局还试点网络发票,目前已有287万户纳税人使用,这既方便消费者及时取得发票,又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税务总局还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力争实现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避免出现纳税人“多头跑”现象,杜绝税务人员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记者 杨亮)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06:50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