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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通知要求“两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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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12月27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各局、总公司(集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部分中央驻津单位纪委(纪检组),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执纪监督,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两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具体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要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承担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不碰纪律红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向困难群众职工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真正把党的温暖带到千家万户。进一步集中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查暗访等方式,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和地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作风方面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核实处理,对属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坚持铁面执纪,对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及时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对严禁用公款支出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并严肃查处转嫁摊派行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搜集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纠风工作志愿者开展专项暗访活动,重点巡查私人会所、餐饮娱乐场所、大型购物中心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两节”期间查处的作风方面的问题情况,及时报告市纪委、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10:03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