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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看变化——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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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委政法委

  意见建议:建立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活动的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11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遵法,坚持依法按程序对司法活动行使领导、管理和监督权力,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司法机关要妥善处理独立办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的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排除权力、关系、人情、金钱干扰,促进廉洁执法、秉公办案。并明确:对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按照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活动的登记备案和报告等有关制度规定。

  二、省人民检察院

  1.意见建议: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规范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理和答复工作。7月以来,指导全省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62件,对不服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51件,比上半年增长37.8%。其中,省人民检察院办结案件45件,比上半年增长21.6%。

  2.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律师接待工作方式。8月,开通了QQ律师接待平台,为律师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共接待咨询86人次。二是创新检察工作开放载体。10月,举行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情况。部分在昌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全国劳动模范及社区群众等代表共23人参加。下一步,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切实增强公开的刚性和效果。

  三、省交通运输厅

  1.意见建议: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网建设。

  整改情况:9月,编制完成了《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年)》。根据规划,2013年至2020年,全省将完成6.87万公里通自然村水泥路建设,涉及约8万个25户以上的自然村。并明确:到2016年底前,率先完成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任务。

  2.意见建议:将昌九彭泽红光码头列入我省水运的“十二五”规划。

  整改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今年“十二五”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时,将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作为调整水运项目,列入《江西省“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11月,该规划经厅务会研究通过。

  四、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

  整改情况:11月,制定了《南昌师专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管理办法》,对加强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功”训练的有关内容、具体举措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学校师范生在坚持写好规范字、说好普通话等传统训练项目的同时,加强课件制作、多媒体运用等项目的训练。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3:43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