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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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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在省委各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取得务实成效。

  省林业厅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厅长蔡炳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牵头承担整改主要责任,责任处室负责人围绕整改任务,从自身职责出发,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仅在治理文件多、会议多这一问题上,从7月份至今,全厅发文就比去年同期减少35%,合并原有20个简报为1个,比去年同期减少95%;取消了8个常规性会议;关于超标准接待、乱搞庆典活动等“四风”问题,目前也均已得到改正,并以建立完善制度的形式来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

  省残联将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的开端和起点,结合民主评议和省残联存在问题,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的办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突破,主要开展了10项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办公用房超标、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召开会议多、下发文件多、跟踪问效少、调研流于形式、走过场、超标准住宿等专项治理工作均已处于收尾阶段。

  为确保整改到位,团省委实行“立项”管理和整改责任制,每个整改项目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限要求,以及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严格追究问责。

  省森工总局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结果“三公开”。整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加强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做到方案不具体的不通过、责任不明晰的不通过、措施不到位的不通过、时限不明确的不通过。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制度建设应付了事、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责令“补课”、“返工”。(记者 常春晖)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0:12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