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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通知要求 务实节俭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工作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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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委、省政府也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12月31日,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和我省有关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欢迎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311-12388;网站:http://hebei.12388.gov.cn。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1日 10:59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