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重庆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欢迎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通知还公布了市纪委监察局的相关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88、63897391;举报网站:chongqing12388。gov。cn/jubao;举报信箱:中共重庆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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