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委教育实践办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2日,记者从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和实践的规律性认识。为此,省委教育实践办、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确定,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和论文征集活动,要求各级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这次重要理论研讨和论文征集活动必须做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总结提炼、深刻阐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创新举措,研究阐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体现创新精神,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理论文章;坚持弘扬良好学风文风,提倡“短、实、新”,以清新朴实、生动活泼、情理交融的文风,以摆事实讲道理、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话语,研究阐释和深入回答重大问题,切实增强理论研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省委教育实践办、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与理论研究部门、新闻单位和高校沟通交流,加强对研讨工作的指导。党报党刊要发挥阵地平台作用,营造开展研讨活动的浓厚氛围。

  省委教育实践办《通知》要求,理论研讨、论文撰写和推荐,分别由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办负责,其中省属高校、国企的论文推荐,分别由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负责。向省委教育实践办推荐的论文数额分配为:每个市州2至4篇;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1篇;省属国企3至5篇;高校10篇左右;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委讲师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各1至2篇;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可各推荐1至3篇。推荐的论文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党员群众,原则上要求公开发表过,篇幅在5000字以内。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遴选优秀论文,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今年3月20日前,报送省委教育实践办(邮箱:1261580463@qq.com ,联系电话:0731-82263835,18900701121)。

  为推动研讨活动的开展,即日起,本报与省委教育实践办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党的群众路线征文”活动,届时将对优秀作品予以评选表彰,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科理论工作者踊跃参加。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4:51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