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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评论员:对违规违纪“零容忍”

——三十八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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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政治局常委近日在京分别听取联系点省区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时强调,要加强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创新,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当前正处于第一批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收尾、第二批单位活动即将开展的阶段。在这一关键点强调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再次表明了中央纠正“四风”、狠抓落实的坚定决心,释放出从严治党、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这一年来,中央和省委连出重拳,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清退会员卡、停建楼堂馆所,到严禁节假日公款送年货节礼等,条条禁令切时弊、得人心,成效明显。但也总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是“刮一阵风”、“法不责众”,或应付观望,或阳奉阴违,或顶风违纪。

  “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制度一经确立,就须以铁的纪律确保执行力,强化约束力。若是被突破了,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如“大坝决堤”,一发而不可收拾。因此,坚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用不折不扣、不徇私情的执行树立制度权威、发挥制度威力,既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也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更是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根本保证。

  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贵在一个“零”字,也难在一个“零”字。徒法不足以自行。

  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就必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绝不姑息,不给任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留有“法外之地”,充分发挥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作用;就必须对那些苗头性、倾向性、打擦边球的行为,见微知著、敢于“亮剑”,不能“顾面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因事微而纵容、不以恶小而不惩,将各种问题苗头扼杀于萌芽,使“四风”恶习消除在源头。

  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长期形成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往往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要使各级领导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就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让落实规章制度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就要加强检查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歪风邪气无法逆袭、违规违纪行为无处可藏。

  中央新近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也在再次告诫每一个党员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给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涂上“防腐剂”、念好“紧箍咒”,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防火墙、防波堤。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5日 07:06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