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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检察院将整改进行到底

以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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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上午,吉林省检察院迎来了两拨远道而来的客人:一拨来自敦化市,是如约而至的上访人朱金陵,来向省院汇报敦化市检察院解决其上访难题的情况;一拨来自靖宇县,是不期而至的靖宇县景山镇新胜村村支书王丽君,对省检察院一年来的帮扶表示感谢的。

  “敦化市检察院领导对我的问题给予了最大限度地解决,很认真地安抚、帮助我。他们能出于公心,对老百姓关心、关注,就是百姓的最大安慰。”朱金陵向省检察院控申处相关负责人作了详细说明,并表达了感谢。控申处副处长李欣表示,虽然已经息访,仍然要把上访人请到省院来,进一步加强和上访户的联系。通过这种边整改边回头看的做法,确保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查纠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到位、实际生活困难帮助帮扶救助到位。

  2013年年初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协调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帮扶点农村修路修桥,帮助和龙市福洞镇100户受灾群众建起了砖瓦房,帮助靖宇县和白山市浑江区的两个村发展香菇、肉牛养殖项目,带动周边300多户村民走上致富路,靖宇县景山镇新胜村正是受益村屯之一。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徐金国表示,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真正身子沉下去,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突出体现了党群干群关系,机关干部与老百姓走到一起,成为一家人。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把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即整即改贯穿活动始终,整改方案内容中,确定需要解决文风、会风、调研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22类作风问题;确定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57项,并按照“谁的事谁认领、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整改任务直接指派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确立了分批次、立专项解决好突出问题的措施, 着重解决了办公用房超标、律师复印卷宗收费不规范、考核指标不合理等8项整治内容,腾退办公用房138间作为办案、技术用房和新成立的铁路检察院使用;开展了清理警车、停止正在审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治理公车私用、清退会员卡4个专项活动,以“钉钉子精神”促动整改落地。全省检察机关在2011年缩减390辆的基础上,再次清理警车214辆,缩减43%。省院本级从30辆减到8辆,缩减73%;确定了会议专项清理、监督机制专项建设、上访老户案件集中化解等13个整治专项。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尚未完成的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在化解53件涉检上访老户案件中,通过省市院班子成员包保、专项回访等措施,已有效化解44件,完成83%的化解任务。

  省检察院把检查督导、跟踪问效作为加强整改工作的重要保证,先后进行两次全院性的统筹调度。他们还坚持开门教育、开门整改,不仅要接受干警监督、基层监督,还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乃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部门的整改内容要向全院公开,接受全院干警监督;院班子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评议。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作风问题有一定的反复性、顽固性和复杂性,绝不能有丝毫的沾沾自喜和懈怠,必须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整改工作进行到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社会各界,取信于人民群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凤超接受采访时说。(张淑秋)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0:02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