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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再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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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再次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至此,该省已先后4次通报作风建设典型问题。

  此次通报的6起问题分别是:

  2013年9月,桦川县住建局在某购物中心用公款购买了5万元商业预付卡,并虚开了服装费、会务费和修车费发票。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袁行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所涉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013年6月,大兴安岭地区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肖向荣带领3名工作人员利用护送病人回山东省泰安市之机,到青岛、蓬莱、烟台、大连等地旅游,违规核销差旅费7149元。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给予肖向荣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肖向荣等4人共同承担。

  2013年9月5日,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韩诚带队到大庆无线电管理处和无线电监测站检查工作。中午,大庆无线电管理处处长何跃会等人在某酒店宴请检查组,并饮用了白酒和啤酒,餐费在管理处按招待费科目予以核销。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韩诚党内警告处分,大庆市纪委给予何跃会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哈尔滨市城投地产公司借乔迁之机,向承建其项目的21家参建单位发出邀请,共收受礼金41.5万元。哈尔滨市纪委给予该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韩劭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8月12日,穆棱市文明办副主任马立东因女儿升学在某酒店安排酒宴14桌,收受礼金10.13万元。牡丹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马立东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2013年8月25日,鸡西市滴道区安监和煤管局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贾道慧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滴道区纪委给予贾道慧党内警告处分。贾道慧肇事逃逸行为已受到法律追究。(记者 徐大勇 通讯员 王清源 崔一博)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4: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