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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治理“整酒敛财风”

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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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门酒、三朝酒、33岁酒、开工酒、搬迁酒、入伍酒、开业酒、猪崽酒……

  “整酒”,即办酒席,由宾客赠送适量礼金礼品表达心意,本是一种温情的社会人际交往。但近年来,这一习俗逐渐变了味,整酒名目增多,奢靡之风盛行,有人借机敛财,群众不堪其苦,直呼“人情猛于虎”。

  “整酒敛财风”从表面看,是民风民俗问题、社会问题;但从深层看,是权力、地位、社会影响力相互交织的利益争夺问题。普通百姓过度宴请,坏的是风俗;领导干部借机敛财,为投机钻营的行贿者提供方便,则影响党员干部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013年12月,湖北省纪委研究室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治理“整酒敛财风”的有关情况展开调研,听取了该州部分市(县)、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有关同志,群众代表,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婚庆礼仪公司、餐馆、烟酒批发商店老板等110多人的意见,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恩施州“整酒敛财风”问题表现

  整酒名目越来越多。近年来,一些人借整酒敛财,整酒名目越来越多。如,结婚,整过门酒、认亲酒、结婚酒;添丁,整三朝酒、十朝酒、满月酒;升学,包括考上高中、大学等均整酒;祝寿,整33、36、45、70岁酒,或每年为60岁以上老人整酒;建房,开工整酒,每修一层楼整酒,建成毛坯房整酒。不止搬家、入伍或门店开业整酒,有的连外出打工、生窝猪崽都整酒。

  礼金数额越来越高。上世纪80至90年代主张“人到情到”,5元、10元礼金尚出得了手。如今,礼金少则50元、100元,多则成千上万元。恩施州一个农村家庭平均每年送出3000元至3万元的礼金,部分公职人员的工资一半用于礼金,甚至有人借钱、变卖财物随礼。

  整酒排场越来越大。一是请客范围越来越广,亲戚、朋友、同事、战友、商业伙伴、服务对象、邻居等“一网打尽”。鹤峰县容美镇一名群众曾一个月内收到60多张请柬。二是酒宴排场越来越大。酒宴主人条件富裕的,请乐队唱歌跳舞,组织车队迎宾送丧,燃放烟花爆竹渲染气氛,让乡亲“仰望”;条件差的,请乐队、敲锣鼓,掏血本也要挣个“好口碑”。

  在虚荣心驱使下,该州“整酒敛财风”一浪比一浪猛。

  “整酒敛财风”在当地造成严重危害

  群众不堪重负,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恩施州下属县级恩施市纪委的一项调查显示:2011年,当地城镇居民平均人情支出为7667元,农村群众平均人情支出约3000元;同年,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33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946元。恩施州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显示,76.1%的受访者对整酒现状不满,64.5%的受访者认为人情支出占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90%的受访者接受并赞同禁止婚丧嫁娶以外的整酒(详见图表)。

  资源浪费严重,地区发展受到牵制。一是浪费社会财富。恩施州普通酒席一桌18个菜,群众劳动积累的财富被大量浪费在酒桌上。二是浪费人力资源。酒宴少则100人,多则上千人,有的宾客一天内要跑10多场酒席,贻误工作和农时。来凤县、鹤峰县等地村干部曾每月花10多天时间帮村民操持酒宴。三是浪费自然资源。酒宴需消耗大量一次性用具,且会造成环境污染。

  容易滋生腐败,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损害。部分党员干部以亲属名义“整酒敛财”,收受礼金礼品,搞权钱交易。一些村干部对不出席酒宴的同事进行刁难,对不出席的村民借公事泄私怨。普通百姓过度宴请,坏的是风俗;领导干部借整酒敛财,为投机钻营的行贿者提供方便,则影响党员干部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引发各类隐患,群众安全受到威胁。一是交通安全隐患。2007年,鹤峰县某村村民赴宴途中遇车祸,17人当场死亡。二是治安隐患。酒宴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及其他矛盾纠纷。三是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偏远地区的酒店食品卫生条件缺乏保障。

  人情逐渐变味,乡风民俗遭遇功利化。一是传统习俗变了样。按土家、苗家传统,广邀亲朋的宴请主要限于婚、丧,其余事宜一般不发请柬,由近亲属主动探视。这一传统已被打破。二是民族文化变了味。当地少数民族哭丧哭嫁的风俗被商业化,由专业团队代劳,文化存在和传承的情感基石被掏空。三是道德观念变了形。民众被“整酒敛财风”裹挟,易看轻情义,看重利益。

  恩施州的治理举措

  2011年,恩施州开始治理“整酒敛财风”,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通过专项整治,呈蔓延之势的“整酒敛财风”得到有效遏制。

  一把手负责,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治理活动由党委、政府强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一线主抓。各级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以严格追责保证治理效果。恩施市、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等地将治理“整酒敛财风”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辖区内发生一次违规整酒,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两次,给予诫勉谈话;发生三次及以上,取消责任单位当年有关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各地充分发挥税务、工商、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把节俭摆宴列为文明单位、社区、家庭等的评选条件。

  分类治理,用铁的纪律和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节俭摆宴从党员干部抓起,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州纪委出台规定,从制规、宣传、承诺、报告、预防、检查、惩戒等7个方面形成闭合链条,明确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其他各类喜庆事宜;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准超过当地一般规模及标准,不准干扰和妨碍正常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严禁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要求党员干部不参加违规整酒活动。全州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及州直党员干部签订《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承诺书》,225名科级以上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活动开展以来,恩施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关于违规整酒问题的来信来访893件,开展监督检查229次,420多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受到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村(居)民自治,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引导村(居)委会将治理“整酒敛财风”写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明确违规界限及处理办法。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推行婚丧嫁娶申报备案制度,组织群众、酒店等签订相应承诺书。对违规整酒,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及时予以劝止。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该州共劝止违规整酒9000多次。

  鼓励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社区),全面摸排情况;组织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成立“义务治酒工作队”,制止违规整酒行为;组建督查专班到一线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予以曝光。

  聚焦民生,将发展作为治本之策。恩施市芭蕉乡和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鹤峰县容美镇等地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引导群众将精力放到发家致富上,自觉摒弃“整酒敛财”陋习。活动开展以来,恩施州农村群众年人情总支出减少5000万元以上。

  关于治理“整酒敛财风”的建议

  “整酒敛财风”多年来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建议总结推广恩施州经验,把治理“整酒敛财风”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

  在更大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工作。调研发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拥护治理工作,并希望该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防止歪风反弹。在大操大办成为社会风气的背景下,单靠一个村乃至一个市(州)的力量,治理工作难以深入持久。建议在更大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综合施治。

  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下决心是这项工作取得成果的关键,应将党委、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结合起来。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合力抓”的工作格局,才能把这项民心工程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

  将大操大办歪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治理大操大办歪风必须走群众路线,以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启动,要深刻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结合活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环节,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发挥群众力量,狠刹歪风。

  探索形成动真格抓的有效机制。治理大操大办歪风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要对大操大办进行严格界定并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知晓。对党员干部,要将此纳入绩效考核等,与福利待遇挂钩;对普通群众,可探索将此与各项惠民政策挂钩。要建立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动态监管制度,严格追责;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制止。

  着力传递正能量,培育社会新风尚。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可依托廉洁文化建设、文明市民(村民)教育等,加强宣传教育。应充分利用媒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大造抵制歪风的舆论声势,在全省形成浓厚氛围。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4: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