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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优良党风 追求符合性、统一性关系的重构

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 葛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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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作风建设,是指端正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的活动。从党风所呈现的表现形式和党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可以分析和总结出党风建设具有多层次的本质属性。深入探讨和分析党风建设的这些本质属性,对于我们党构建党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党风建设规律办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对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具体实践进行归纳和总结,笔者认为,党风建设具有社会实践、关系重构、文化再造、内修完善、扬弃、规律性六个本质属性。

  党风建设具有社会实践的本质属性。党风建设,是党组织和党员对其思想上和行为上的陋习进行改造和革新。而社会实践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就内涵而言,党风建设是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建设与社会实践具有同质性。社会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性。而党风建设同样具有这些特性:作为社会实践的组成部分,党风建设的成效体现了“人化”、“固化”的客观物质性;党风建设建设得好,对党的其他建设和党领导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产生巨大促进作用、基础保障作用,同样具有能动性;党风建设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同样具有历史性。

  党风建设具有关系重构的本质属性。党的作风主要靠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体现。党风建设的主体,显然指党组织和党员。党风建设的客体或对象是指优良作风。优良作风是一种关系、一种“符合性”的关系,党风建设就是一种“符合性”关系的重构。就内涵讲,党风的优良与否,取决于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行为习惯的改造程度,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客观需要的符合程度之间的关系。当改造程度与满意程度、符合程度达到一致、统一时,就是优良的作风;当不一致、不统一时,就是不良的作风。这实际上是检验党风建设成效的一条重要标准。

  党风建设具有文化再造的本质属性。党风建设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思想和行为习惯的改造,以树立与客观需要、群众满意相符合、相统一的新习惯的活动。从改造“旧习惯”、“旧风尚”到树立“新习惯”、“新风尚”的过程,就是文化再造的过程。党风建设既然是一种文化再造活动,就必然遵循“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的文化建设规律,形成党风具有“一贯性和稳定性”的特征。首先,就观念文化而言,必须对党员实行思想观念的改造。要用无产阶级思想改造非无产阶级思想,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质决定的;要用马克思主义改造非马克思主义,这是由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决定的;要用与时俱进的思想改造各种“左”的和“右”的错误思想,这是由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决定的。其次,就制度文化而言,就是要构建党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固化于制”。党风建设要围绕“四个抓手”(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三个重点”(预防、监督和评价)、发挥“三项功能”(导向、惩戒、规范功能)、实现“一个目标”(树立与客观需要、群众满意相符合、相统一的新作风)来构建。要着力构建促进党风建设取得明显转变、取得明显实效的落实、推进和保障机制。再次,就行为文化而言,就是要培育党组织和党员良好的行为习惯,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按章办事和按规律办事的习惯;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行动自觉和行为自律的习惯。

  党风建设具有内修完善的本质属性。作风,就是一种修养,就党员和党组织而言,就是一种党性修养,即党员主观世界的改造和内修。党性修养,是指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方面,按照党性原则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活动。党风建设实际上就是党员和党组织党性修养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的活动。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必须以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自己的目标;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就是为了保持和强化党员和党组织的党性,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能力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风建设具有扬弃的本质属性。只有摒弃不良作风,才能发扬优良作风,所以,党风建设就是一种“扬弃”。好作风与坏作风,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关键在于党组织和党员对优良作风的传承和创新;党风建设遵循扬弃的运动规律,通过多次反复的关系不符合、不统一,达到关系上新的符合、新的统一,以实现党风建设进步的螺旋式上升。从我党的党风建设历史看,只有坚持“纠(风)”“建(风)”并举,以“纠(风)”促“建(风)”,党风建设才能取得实效。当前,在全国上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党中央也是将“坚决反对什么作风”与“坚持什么作风”同时提出来的。当前,我们要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股歪风,同时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党风建设具有规律性。规律属于事物、现象之间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党风建设是一种有规律性的活动。党风建设始终遵循着关系从不统一到统一,再到不统一,再到新的统一的运动规律来改造和加强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规律,实际上是党风建设的总规律。从党风建设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我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中形成了一整套党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正是党风建设具有内在规律性的体现。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包括: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推进党风建设;必须始终注意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必须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必须把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必须坚持把党性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等等。党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律是受“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并不同程度体现了这些规律。

  总之,以上六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印证的。在党风建设所固有的六个本质属性之间,其中,实践是统摄关系,重构、再造、完善是表示作风由旧向新的转变关系,扬弃是对立统一关系,规律是本质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党风建设就是要通过发挥“实践统摄”、“关系重构”、“文化再造”、“内修完善”的功能,最终实现党员和党组织思想和行为习惯的改造程度与客观需要、群众满意的符合程度的统一。即党风建设的本质,就是一种“符合性”、“统一性”关系的重构活动,就是要建设符合客观需要、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良作风。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09:4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