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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要求报社党员干部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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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民日报社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了《人民日报社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自觉遵守中央有关规定精神,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公款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督察和审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通报、严格处罚。(张峰)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07: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