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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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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纪委对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颁布以来,浙江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有少数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明纪律,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11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杭州淳安县卫生局副局长王雪峙为儿子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淳安县纪委给予王雪峙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2、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晋民公务用餐饮酒问题。宁波国家高新区纪工委给予曹晋民党内警告处分。

  3、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凰桥村支部书记任巧娒组织人员赴京公款旅游问题。郭溪街道党工委给予任巧娒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自负。

  4、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办主任、招商局局长沈卫星,经济发展办主任、工业园区办副主任徐宁峰等人公款旅游问题。南浔区纪委给予沈卫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练市镇工业园区办主任职务;给予徐宁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及公款吃喝、购物等外出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嘉兴桐乡市崇福镇芝村村村委会副主任盛金春等人公款旅游问题。桐乡市纪委给予盛金春党内警告处分;外出活动费用由个人自负。

  6、绍兴市柯桥区(原绍兴县)台办主任李放鸣公款宴请及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问题。绍兴县纪委对李放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餐费由其个人自负,购物卡予以收缴。

  7、金华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科长陈念华、保化科科长朱剑辉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磐安县委决定免去陈念华科长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朱剑辉科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驾驶员杨根作辞退处理。

  8、衢州常山县职业中专校长符水禄、工会主席余文祥违规发放月饼问题。常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给予符水禄、余文祥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

  9、舟山市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郭春穗收受礼卡及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的问题。普陀区纪委给予郭春穗开除党籍处分。

  10、台州仙居县民政局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仙居县纪委给予原局长徐立虹党内警告处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给予集体诫勉谈话。

  11、丽水缙云县新碧街道宅基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启均等人公款旅游问题。缙云县纪委给予刘启均、施钟明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自负。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13:1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