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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专项整治“四风”问题 查处案件5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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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了以“三清三察三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三清”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基本建设。

  “三察”即: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察访“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三审”即:审计“三公”经费,审计会议费,审计专项资金。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专项整治涉及到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标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整治结果公开公示制,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制、销号制。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税务总局机关已出台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绩效管理办法、治理“六多”规定、会议管理办法、局长“接待日”制度、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系统车辆接待出差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及人事管理方面等一批制度。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税务总局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压缩“三公”经费15053万元、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285647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737辆。全系统查处“四风”方面问题案件57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9人。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9日 06:5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