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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出台38项整改措施 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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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公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针对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深入查摆到的问题,整改方案逐一回应,列出了38项整改措施,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方案强调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坚持从严从实、开门整改,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为常委会履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整改内容包括强化理论武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九项规定”,聚焦“四风”,整治突出问题;坚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事管权,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在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与公车使用、干部人事任免、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解决文山会海、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方案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制度,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整改工作由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彭宪法负总责,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整改事项,实行党组集体整改与党组成员个人整改结合起来。相关责任人要按时间进度、标准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9日 11:30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