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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助力廉洁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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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监察部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纠正问题;按照铁面执纪、铁腕问责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特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倾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013年以来,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履行监察机关职责,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执法、廉政、效能等方面的监察,推进各级政府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良好成效助力廉洁政府建设。

  准确定位,抓好主业主责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着眼全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绝不能将执法监察等同于行政执法,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业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调整,各级监察机关突出执纪监督主业,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在职责定位上努力做到“正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有基层干部形象地说,就是“耕好自己的地,管好别人种田”。

  “新成立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已经将原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参加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4个,退出比例达83.3%。”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的同志在介绍情况时说。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大幅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经过两轮调整,已精简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仅保留14个。

  紧跟中央纪委、监察部步伐,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精简。调整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在精简参加的议事机构的同时,各级监察机关按照新的定位,对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各自应尽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确权,坚决交出了本应由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2013年以来,监察部对10多个部委要求联合发文的20多份文件,提出不予会签的意见,明确不再参与。此前由监察机关牵头主抓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都移交给了主责部门。“这些工作交出后,我们一方面及时与有关部门搞好衔接,保证工作延续;另一方面将腾出来的精力都用在强化执纪监督上,效果明显增强”。监察综合室的同志介绍说,“与以往相比,需要参加的会议、下发的文件明显减少,要做的工作项目少了,效果却更好了。”

  加强督查,推动职能转变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简政放权的核心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这是新一届国务院要办的第一件大事,也是反腐倡廉的“釜底抽薪”之策。

  落实好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问责。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要求,监察部要把监督检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作为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执纪监督,组织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开展。

  2013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以及“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随后,监察部对承担改革任务比较重的9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8月初,主动与中央编办联系,了解有关部门和单位“三定”规定制定、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研商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具体步骤等。

  8月下旬,赴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和国家海洋局调研检查机构调整、职能整合、人员编制划转以及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

  9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了解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

  ……

  11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向中办、国办呈报了专题报告,全面报告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从上至下逐级开展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明确提出“既着力督促推进,又注意发现问题”,要通过“听汇报、看文件、个别谈话、访审计、调举报”等方式,及时掌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中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对典型案件进行直查或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严肃查处违反改革纪律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行政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3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3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其他73名责任人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

  截至10月底,监察部对2013年以来各地发生的39起重大责任事故涉及责任人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跟踪了解,要求事故发生地省级监察厅(局)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对责任人的处分决定报监察部备案。同时,对其中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存在瞒报行为的、社会影响恶劣的10起典型重大事故进行了督办,对具体责任人员处理意见严格审核把关。目前,39起事故中已有26起完成了调查处理工作,39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5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生态环境违法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倒查追责,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10月,监察部选择督办查处的10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通报在曝光典型案例的同时,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建立和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发生的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监察部建立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收集和排查案件线索,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领导指示,2013年先后对媒体报道的山东潍坊峡山区“毒生姜”和滨州阳信县“假羊肉”问题、安徽萧县病死猪肉案件、江苏连云港市和广西南宁市非法制贩“地沟油”案件等5起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进行督办,给予42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农、教育、医药、保障房等诸多领域的不正之风,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年来,各级监察机关一方面加强防范和纠正工作,加强对主管、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督促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税务、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医药领域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的监管,对涉及10万多户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电信企业服务营销专项督查,查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规问题86件。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富农等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直办和重点督办案件力度,严格执纪问责。督促北京等12省(市)对国家七部委2012年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办广东高州人民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河南叶县河道管理所职工“吃空饷”、江苏靖江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等典型案件。

  ……

  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一次次督查,一项项成果,浸透着广大监察干部真心为民的真挚感情,记录着各级监察机关为民解难的奋斗足迹。一年来,各级监察机关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9日 15:0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