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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市:把窗口单位的考评权交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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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公务员实实在在地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年来,湖南省吉首市采用“1235”考评法,全方位考核公务员实绩。第三方问卷调查显示,群众满意率达95%,投诉案件同比下降35%。

  “1个终端”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将窗口服务部门年度服务情况终端考评的权利交给群众,做到考核时“官评”与“民评”相结合;“2本台账”强化过程管理,推行公务员“绩效台账”和“作风台账”,共记录各类信息13000余条,并以此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3色督办件”推动工作落实,通过签发蓝色交办68件、黄色提示件5件、红色警示件1件,有力提升了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的服务水平;“5查体系”确保抓出成效,推行以督查、检查、调查、巡查、稽查为一体的“五查”公务员绩效考核监督体系,及时查找并解决为民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0日 14:2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