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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以改革精神抓整改落实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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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质检总局坚持改革的精神,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为宗旨,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提出整改思路、认真整改落实,努力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外经贸企业提出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建议,质检总局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积极推动法检制度改革,促进我国外贸进一步发展。8月17日,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发展部署要求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转变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职能和管理的基本思路,从转变职能、推动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角度强调了四个调整:从重微观的质量检验监管调整为重宏观质量管理、从普遍检验监管调整为重点检验监管、从进出口检验监管并重调整为以进口检验监管为主、从管检一体逐步调整为管检分离。在调研的基础上,质检总局本着“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实行了三项主要改革措施:一是“削减法检目录”,削减了1550个出口商品目录,调出的出口商品法检目录占2013年列入法检目录HS编码的72.5%、货值的82%。二是“促进贸易便利”,取消了大部分出口法检工业产品口岸查验、危包行政许可等一批检验监管事项,提升货物通关速度,使企业通关更为便利。三是“管住该管的”。加强对进口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监管,组织全系统实施为期三个月的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专项核查;按区域特点、产品风险,及时安排新调出目录商品的监督抽查;对双边协议、市场采购和援外检验工作明确了检验监管要求,真正做到放开不该管的,管住该管的。

  严把网售平台商品质量把关,是质检总局回应群众关切、创新监管领域的有益尝试。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产品假冒伪劣突出的问题,质检总局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优势,促进网售企业及电商平台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维护网络交易信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同时,通过利用网络信息,追溯违法源头,拓宽案源线索,提高执法打假有效性。为了从机制上加强对网售平台产品质量的监管,质检总局授权并支持杭州市质监局搭建“国家网上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支持淘宝等电商平台严把质量关。该平台由各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协作支撑,聚集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在内的多方面的资源,旨在实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在线抽检、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与预警、企业质量信用征集与服务、质量安全举报投诉、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服务、社会各方互动与交流”等六大功能。质检总局注重通过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网购商品质量问题,《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为电商监管提供法律依据,这为消费者网购商品维权奠定了基础。此外,质检总局正在制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规则》、《电子商务风险监测采样工作管理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不合格处置规程》等文件,布置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上产品质量消费预警机制。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组织开展网购产品执法打假培训,依托12365系统成立全国网购产品执法打假协作网,授权杭州市12365系统承担网络购物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并依据分类标准将违法信息传递至各相关省级12365系统处理。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有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有机产品认证证出多门、管理相对混乱等问题,质检总局狠抓认证监管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认证信息透明度和认证产品可追溯性。要求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前注明“有机码”字样,并赋予每枚认证标志唯一编码,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行为。2013年组织了有机产品市场抽检,检查标称有机产品的粮谷类、蔬菜、水果、茶叶、乳制品、酒类和水产品等7种377批次,查处涉嫌无证生产、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识销售或进口的违法违规案件57起。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296批次产品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个并予以查处。质检总局还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制修订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等规章、标准,使有机产品认证和监管方式科学化、制度化,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0日 16:2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