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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三级负责制”落实整改任务

抓整改 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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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后,省财政厅坚持“整改是重点、真改是关键”的思路,对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分解责任、量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并实行了厅主要领导、厅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三级负责制”,确保活动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省财政厅将整改内容分为5大类30条,概括为“55686”——

  围绕班子建设,确定了建立学习制度、谈心制度,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等5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厅领导班子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政治定力和执行力。

  围绕转变工作作风,针对行业优越感和特权思想,确定了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对部门和基层工作方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等5项具体整改措施,突出主动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围绕深化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三公经费”管理、“吃空饷”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建立供养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清查制度,从严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经费支出,取消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等6项具体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确保省委常委班子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围绕推动财政改革,针对部门预算公开不够,财政收入指标重速度、轻质量等问题,确定了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合理确定市区财政收入考核指标,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专项资金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范围,扩大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试点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等8项财政改革,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解决热点问题,开创我省财政改革新局面。

  围绕加强机关建设,针对厅机关内部存在的抓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交流难推开等问题,通过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及廉政风险防控督促检查办法》,修订《陕西省财政厅工作规则》等6项整改措施,推进机关内部建章立制工作,促进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为确保整改方案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实行了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社年同志负总责抓全盘,分管厅领导组织实施,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抓好落实的“三级负责制”,确保每项整改工作由1名或多名厅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由1个或多个处室、单位具体落实。有多名厅领导分管负责,多个处室单位落实的任务,由排名在前的厅领导和处室单位牵头,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是省财政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的原则。学习和查摆问题阶段,省财政厅就针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以及严格内部管理等问题,会同省纪委起草了《关于规范省级单位三公经费公开的意见》,会同省物价局清理取消了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出台了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专题民主生活会后,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又起草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他各项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张社年表示,省财政厅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改;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把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坚持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在务实效管长远上狠下功夫;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整改工作抓好、抓实,助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2日 15:54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