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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重大 特点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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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四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论题重大。阐述的五个问题,都是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事关政法工作方向、原则、目标、任务的重大问题,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直面问题。讲话通篇都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问题而展开,所讲的都是中央关心、百姓关切、现实中迫切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现实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如指掌,抓得很准,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强烈的问题意识、高超的把握实情能力、敢于破解难题、敢于担当的魄力和精神。

  三是思维辩证。讲话阐述了政策与法律、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严格执法与文明公正执法、权力与法律等一系列关系,既指出每对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很周全,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充满着辩证法。

  四是文风清新。既朴实通俗,又鲜明生动,还融会古今。其语言平实中有生动,通俗中有高雅,现代中蕴涵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具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喜闻乐见。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2日 17:57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黄杏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