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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评论员:深化“为民四服务”唱响辽宁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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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切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正在我省深入开展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正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结合我省实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进行的一项“自选动作”。

  “为民四服务”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就是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把该干的事干好;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就是要走出机关、走进基层群众,掌握基层实情、热心为群众服务;转变机关职能、优化公共服务,就是要整合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就是要坚持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民四服务”是一个整体,本质要求就是以最好的态度、最优的质量、最高的效率,给人民群众一个最满意的服务。

  作为一个完整严密的体系,“为民四服务”唱响了辽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声音”。我们的“服务”,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本身就是一项机制体制的创新。在“服务”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也没有“二等公民”,有的是党的领导、依法执政、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高度统一,是解决当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作出长远制度安排的有机结合。

  自活动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查摆问题,出实招,办实事,并结合实际,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积极探索转变机关职能,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治本之策。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关键是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要把该干的事干好,把群众的事办好。 “为民四服务”开展至今效果明显,催生可喜变化。这是积极整改落实的成果,是体制创新结出的果实,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

  在看到进展和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四风”积习甚久、甚深、甚广,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将此成果巩固住,把目前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还需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要把中央、省委的要求与本单位的实际做好对接钻研透,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努力地想办法。一方面,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化 “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坚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两批贯通、上下联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转变机关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

  行动最有说服力。“为民四服务”,一端连着党的性质和宗旨,连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端连着群众的需要、意愿,连着群众的满意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必将促生教育实践活动本身蕴藏的巨大能量,强力推动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10:15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