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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看变化

——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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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纪委(监察厅)

  1.意见建议: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

  整改情况:结合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工作。去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对434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省纪委组织对98名新任市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2.意见建议: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

  整改情况:去年8月以来,持续加大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个,处理2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分3次通报了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二、省委组织部

  意见建议: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的专项检查和治理。

  整改情况:去年10月-12月,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违规提拔使用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规党政分设、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不够严格、选拔任用干部涉及报告事项未事前报告、干部档案材料不够规范、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中组部检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一并抓好治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目前,正在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省交通运输厅

  意见建议:解决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去年8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规范》,就民工工资管理问题,从承包合同确认、民工信息注册、民工工资预存、计算、支付、监管,以及违规责任追究、信用记录建档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其中明确:施工单位从计量工程款中预留12%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管,凡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从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截至目前,全省交通系统所有在建项目实现了5万多名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零投诉、零上访”,从根本上预防了劳资纠纷,融洽了劳动关系。

  四、省农业厅

  意见建议:加大对种粮大户建设晒谷场的补贴力度。

  整改情况:去年12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加大对种粮大户建设晒谷场的补贴力度,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在本县(市、区)实际耕种水田300亩以上(含300亩)的水稻种植大户,或在本县(市、区)实际耕种水田1000亩以上(含1000亩)并经认定为2013年省级示范社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晒谷场建设补贴。目前,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已批复安排晒场建设30多万平方米,补贴资金1800多万元;2014年项目申报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将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大户建设晒谷场的补贴力度。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14:01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