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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拆除心中的“围墙”

靳昊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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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绥江县委、县政府的机关大院围墙引起了全国民众的瞩目。据报道,该县所有的党政机关都拆除了围墙,群众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老百姓可以径直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

  绥江县的亲民做法不禁令人称赞。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一些地方机关的办公大楼大都建得富丽堂皇,警卫戒备森严,检查手续烦琐,官员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主义之风盛行。而将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隔离起来的第一道坎,就是党政机关那高高的围墙。高墙禁锢了基层干部向群众汲取力量,也阻断了人民群众与党员干部的必要交流与沟通,削弱了党与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绥江县主动拆除机关大院的围墙,就是重新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打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康庄大道,是反对“四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

  其实就在2011年,因民众对安置补偿标准不满等问题,绥江县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3·25”群体性事件。事件过后,绥江县政府没有躲在高墙后面寻求“安全感”,而是痛定思痛,主动拆除了大门和围墙,采取切实措施听民心、顺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形成了官民互动的良性循环。

  群众利益得到了保障,官员也不再躲躲藏藏,主动拆除围墙,这本身就是执政自信的表现。绥江县把围墙拆掉,任何人到机关办事都可以畅通无阻,证明了当地干部有信心面对群众的来访,能够有效处理社会矛盾,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

  主动拆除围墙,也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围墙没了,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登门办事,那些官僚主义、懈怠等种种不良作风和习气,顿时没有了空间。当然,拆除心外的围墙容易,拆除心中的围墙却并非一推了之那么简单。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真正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真正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将群众的冷暖安危时刻放在心上,切实体会党和群众的鱼水深情。唯有拆除心内“围墙”,才能确保心外的围墙推倒之后,不会再产生新的“沟壑”与“高墙”。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05:34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