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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举行教育实践活动减轻基层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 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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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上午,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减轻基层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合、省监察厅副厅长吕永志、省物价局副局长李胜群等,围绕减轻基层负担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取消各类评比表彰47项

  去年10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检查考核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明确了三方面要求。一是严控相关检查,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不得开展与考核培训评比达标表彰相关的抽查、督查、评查、检查等活动;二是规范各类培训,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加强宏观统筹,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和长期不训,各级各部门举办干部培训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举办单位向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提前申报计划,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举办,未经批准,省直单位不得抽调省委管理干部、县(市、区)党政领导正职和班子成员参加培训;三是规范评比表彰,各级各部门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批准的110个项目(省级20项、省级以下90项)实施。经过清理规范,共取消各类评比表彰47项。

  4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停止

  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根据国家收费目录中所注明的企业直接负担的收费项目,首次编制了全省涉企收费目录。在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方面,对省直45个厅局482个单位自查上报的146项收费项目和11个设区市及2个省直管县(市)上报的521项收费项目逐项进行了研究审核,从2013年11月1日起,45个收费项目已停止收费。

  在清理规范罚款行为方面,对省直50个行政执法部门正在执行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逐条逐款审核确认,按以下几种类型进行了清理规范:一是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已废止的法规规章,共有14部,涉及罚款30条、77项,已坚决纠正停止使用;二是应予以修改的法规规章,共有41部,涉及罚款110条、109项;三是罚款限额超出规定的法规规章,共有10部,涉及超限额罚款23条、24项,执法部门已停止超限额罚款;四是属于可罚可不罚的法规规章,共有49部,涉及罚款82条、200项。

  全省配备400多名价格争议调解员

  去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物价系统先后开展了八个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共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1亿多元。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46件,经济制裁金额2119万元,其中,退还学生583.4万元。在清理规范交通旅游收费中,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撤销了4个路桥收费站点,对有固定线路的客运班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半征收,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1.3亿元。落实完善对低收入家庭价格优惠政策,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对低保家庭每月优惠15千瓦时。为切实维护好企业和群众的价格权益,开展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全省配备了400多名价格争议调解员。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10:33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