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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 高效 便民

——辽宁省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综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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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取消或下放了省本级8项行政权力;省质监局下放行政审批权11项,取消收费项目7项,降低收费标准40项;

  鞍山市在700多个村建立服务代办机构,锦州市太和区在街道建立党员为民服务代办中心,辽阳市白塔区建立了区级 “一站式”服务大厅;

  省工商局出台7项年检制度新政,为企业节省上亿资金;朝阳市市本级取消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免征10项、降低及减半征收42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950万元……

  在“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中,全省各地区各单位按照省委要求,采取强力措施,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对审批事项该削减的削减、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同时推动审批项目较多的政府部门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规范市、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优化了公共服务。

  把权力放下去

  去年,我省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职权437项。省编办审改办专职副主任张文仲说:“这是省政府历次放权质量最高、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一次,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部门权力的核心,难度很大。 ”

  为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省委、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目录》。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闻风而动,迅速采取措施,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迅速退出,通过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和改善了政府管理。 

  简政放权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机关共削减审批事项2316项,下放审批事项5183项,整合审批事项3280项,规范工作运行程序和流程22835个,使审批事项和环节大幅减少,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所用时间明显缩短,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 

  让服务更便民 

  打造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体系是政府的追求,是群众的期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我省各地区各单位坚持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着力打造以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为基础的便民服务网络。 

  省司法厅全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全省建设115个法律援助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发放便民服务卡。2013年,仅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就比上一年增加1万多件。 

  鞍山市在6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公共服务中心,在700多个村建立服务代办机构,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 

  锦州市太和区在街道建立党员为民服务代办中心、社区建立党员为民服务代办站、楼宇组建党员为民服务代办室,实行三级联动,一条龙服务。目前,全区共设党员为民服务代办中心5个,代办站32个,代办室64个,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辽阳市白塔区建立了区级 “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了社区居民96886服务呼叫平台,通过热线电话、辽阳网、社区服务网络“三位一体”运行方式,为全区居民提供人事工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等服务。 

  截至目前,省直23个具有行政审批权限部门设立了办事大厅,14个市、100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923个乡镇基本完成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72.7%的村建立了村民服务代办机构,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政务服务体系。 

  使监管更有效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更好地规范约束权力,减少腐败。 

  全省各地区各单位按照省委要求,遵循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将机关的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向社会公开,通过电子监察、在线监督等形式,加强监督管理,受到群众好评。 

  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利用门户网站公开全省130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征地信息6735条。 

  省公安厅全力实施 “阳光执法工程”,深入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建立 “信访服务站”、“诉求接待站”和“民意传递站”,大力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勤、阳光审批、阳光服务”。 

  目前,省政府53个部门2781项行政权力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要素全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省政府及各市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万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808条;全省有30个省直部门、635个市直部门、1875个县(市、区)直部门实现了网上审批,15217个机关党组织推行了政务公开,11904个机关党组织实施了电子政务。 

  与此同时,我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全力打造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制定了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基本建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切实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和公正。 

  权力失去监督,就易滋生腐败。各地区各部门普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 《辽宁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14个市、44个县、29个区、162个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实现了联网监察,并将行政权力运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了上下联动、动态监控,进一步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等进行梳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科学合理设定裁量幅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了各级机关文明公正执法。 (记者 姜义双)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7日 10:47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