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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察局突出执纪监督 严格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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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把正风肃纪作为有效抓手,扭住关键,重拳出击,铁面执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扎实推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抓早抓小,不让小事变成歪风

  去年以来,天津市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坚持“常”、“长”二字,从防范入手,从具体事情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不让小事小节聚集成歪风邪气,成为腐败温床。

  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施教于先,对中央和市委改进作风方面的要求,及时下发通知,提出纪律要求。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谈话教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纠正处理作风方面的问题147件。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从禁止用公款送月饼节礼、送贺年卡、送烟花爆竹等“小事”抓起,大力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市纪委、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5个文件,用一条条禁令架起纪律高压线。为保证制度执行,中秋国庆期间,市区两级组成由纪检监察机关、工商、税务、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34个检查组,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以及滥发津贴补贴实物等情况开展检查,共查访40余个党政机关,200多家饭店餐饮企业,200多家银行、月饼生产企业、商场和大型超市。中秋节前后,组织1000名纠风工作志愿者,集中开展了暗访活动,共拨打有关部门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950次,查访138个政府部门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497个,餐饮和娱乐场所240个,提供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37条。

  严肃查处,挤压歪风存在空间

  全市各单位均公布投诉电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指派专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涉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信访举报部门第一时间转交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处理,直查快办、快查快结,有一件查处一件;对属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一查到底。市纪委、监察局全年受理群众信访同比增长52.4%。去年9月以来,共查处作风方面信访举报145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曝光。实行责任倒查,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由下至上逐级核查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方面的问题286个,处理党员干部1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从严从快查处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集中力量查办了央视曝光的“第一口奶”问题,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116人违规收受的50余万元全部予以收缴。认真调查了新华社反映的天津市多家学校教师节送礼之风盛行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重申了“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五项禁止性规定,并在全市组织了自查自纠,开展了教育乱收费治理专项工作,净化校园风气,筑牢师德防线。

  常态监督,促进风气持续好转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明察暗访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在全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十查摆、十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市委34个督导组对251个第一批活动单位进行了检查,严格把关,狠抓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邀请特邀监察员参加,组成5个检查组对15个区县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主要领导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新建楼堂馆所情况、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情况、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情况、中秋国庆期间是否存在用公款送月饼节礼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抓住节点,每到节日都要发通知、提要求,组织专项检查,预防“节日病”。坚持巡查暗访,一方面,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组成暗访组,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组织特邀监察员、纠风工作志愿者以及热心群众,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以及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等方式,进行经常性暗访。发动群众监督,与天津经济广播联合开办《行风坐标》节目,每天一期,组织540名局处级领导干部上线现场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组织67名群众走进直播间对相关部门政风行风情况进行了点评,组织170名纠风志愿者“走基层、看作风”,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828件。深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链接:对话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

  记者:去年,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正风肃纪,您认为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应该把握哪些环节?搞好正风肃纪工作的关键是什么?

  臧献甫: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是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目标,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为根本。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明确内容、明确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和落实。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栏、部门内部网等平台,把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向群众公示,把整改方案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整个活动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坚持当前与长远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针对查摆和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健全执行和落实制度的检查机制,严格考核,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正风肃纪,关键在于“正”和“肃”,既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把不正之风正过来,弘扬正气新风,又要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约束性和纪律的严肃性。问题解决得怎么样,整改是否到位,要通过监督检查来促进和检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正风肃纪。要根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信、访、网、电”举报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违反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责令其做出检查,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对顶风上的,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坚决查办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以及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查处的反面典型,要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7日 13: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