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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批评应当常态化

张健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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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纪委日前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违规违纪干部的职务、姓名、事由等信息一应俱全,这样的“点名批评”自然产生了“强震效应”。

  这些年常见的批评方式是 “内部通报”,它是一种泛泛的、含蓄的、艺术式的批评方式。一方面是缺少威力,不点名,人人都有“份”,结果谁也不放在心上;另一方面,隐去了姓名、单位,甚至所在地,结果外界很自然会怀疑,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点名批评”的好处和效果,不言而喻。措词明白无误、不留情面地指名道姓,其威力显然要大得多。 “点名通报”不仅是一种工作手段,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督形式,是根治错误、减少错误、预防腐败的一剂“良药”。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点名批评”就是在讲真话。任何人,任何一个领导者,任何一级组织,在施政过程中都难免会有过失和差错。发现了,就要善意地、诚心诚意地提出来,帮助他们改正。而不是知而不言,言而不实,当旁门“看客”。也不是以此说三道四,“以一眚而掩大德”,片面夸大问题。要做到这些,让“点名批评”成为常态,无疑是个方向,应该坚持不渝。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9日 11:23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