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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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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宋恩华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起始之年。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始终抓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这一根本任务,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地方立法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合拍,坚持从河北实际出发,统筹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2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7件,审查报备政府规章25件。

  注重立法的计划性和统筹性,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项目123件,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制定2013年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8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审视与梳理,重点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废止法规7件,修改5件,使法规内容更加协调统一,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结合我省实际,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促进农民工有序融入城市,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审议通过了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审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为防控日益严重的电磁电离辐射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了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为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通过了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为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化,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审议通过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震减灾条例,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法制保障。初审了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电力保护条例。

  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制度建设,通过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先后制定了省本级立法工作规程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法规审批、法规解释、法规清理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开门立法,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不断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针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焦点问题、争议问题,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重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聘任专家学者成立立法咨询专家组,对专业性、技术性和创新性较强的立法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对分歧意见反复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对涉及部门利益问题严格审查把关,力避偏差。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常委会围绕推动打好“四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格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依法审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决算、超收资金支出安排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不断改进和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首次对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单独审查,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交审查报告,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交办,并进行跟踪监督,收到较好的效果。为全面掌握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经济开发区建设、非税收入深入开展调研,就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出意见建议。提前介入新年度预算编制审查,确保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涵盖其中,实现财政全口径监督。针对审计报告揭示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听取整改工作报告,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关切,依法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力量对全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政府工作、园区建设、企业责任、公众反映四个层面70多项指标进行检查,对120家排放大户和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普通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省委批转了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以“爱护我们的家园、实现天蓝水净”为主题,继续开展“燕赵环保世纪行”活动。本次代表大会把审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列入议程并将作出决议,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重大事项落实的有力举措。

  加强对社会民生领域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力度,常委会积极探索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组织6个调研组,围绕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基层救助能力进行专题调研,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报告,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1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调研、审议和专题询问基础上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推动公务员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就完善公务员管理体制、规范招录工作、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意见建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了气象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泥河湾遗址群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的报告、贯彻实施邮政法和邮政条例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百名侨商进河北”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开展了发挥外事侨务优势、推动沿海开放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报告。

  加强对“三农”工作监督,促进新农村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部署,组织开展了专题视察,在审议视察报告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决议》。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对扶贫开发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和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题视察。

  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以刑事立案与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与监管、检察队伍建设为重点,对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进行专题视察,有效推进了新刑诉法和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贯彻实施。总结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经验,修订了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办法,组织48名省人大代表对4起案件进行旁听评议。完善办理群众申诉控告规定,明晰办理责任,规定办理标准,一年来对119件申诉控告及时转办督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注重发挥代表和组成人员作用,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重视发挥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用,密切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增强服务意识,活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根据换届后代表情况,建立代表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电子化。按照代表地域分布、兼顾专业的原则,组建11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86个省人大代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发挥代表小组活动平台作用。认真组织代表培训,对169名新当选省人大代表、基层代表和代表小组长进行履职培训,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活动。先后邀请50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立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工作,召开部分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出台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工作意见,围绕农村土地确权、企业创新等议题,组织开展代表年中调研和代表大会前集中视察活动。

  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抓好议案建议办理。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办理标准、强化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加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和督办力度。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1件列入立法计划,并形成法规草案提交常委会初审,其他6件已列入调研计划。对代表提出的541件意见建议,及时制作代表建议明白卡电子文本,并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确定对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沿海率先发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和省交通厅、商务厅、文化厅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加强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优秀承办单位评比活动,进一步调动了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和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的积极性。

  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换届伊始及时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证。在任免工作中,认真审核任免材料,科学组织会议审议,严格落实任前见面、任后表态、电子表决和无记名投票制度。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次。切实贯彻新选举法,依法指导各设区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发挥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这一政治优势,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影响依法履职的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召开设区市人大主任座谈会,认真总结推介各地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探索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了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和加强,制度更加完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同代表和群众联系更加密切,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着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为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动我省改革建设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紧密联系履职实际,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就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作用进行探讨,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动性与自觉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我为河北科学发展献良策”活动,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作解放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对照全国人大和部分先进省市人大找差距、查不足、定措施,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规范履职行为。强化建章立制,对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促进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切实加强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制度机制、工作效能为重点,扎实开展机关建设年活动。对机关处以下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职位轮换、挂职锻炼、双向交流、公务员公开选拔等项制度并大力推动实施,增强了活力、激发了动力,广大干部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明显提升。

  高度重视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06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反馈。注重与市县人大沟通联系的机制建设,积极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在省委重视下,市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的培训列入了全省主体班培训计划并已付诸实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宣传。圆满完成人大建设研究会换届工作。积极做好地方人大外事工作。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积极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立法体例有“大而全”的倾向,立法内容重管制轻服务,一些急需的法规尚未出台,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监督活动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法律赋予的一些监督内容落实不到位,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决议、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为实现河北绿色崛起、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协调同步,把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纳入地方性法规。根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做好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建立健全法规清理常态化机制,为改革决策提供民意基础、动力支持和法制保障。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要注重通过立法引领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应兴应革事项,在与上位法不抵触前提下,大胆先行先试。加强创制性立法,制定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法规,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健全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导法规起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坚持开门立法,拓宽立法渠道,完善社会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采纳反馈机制。组织开展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做好法规备案审查工作。重视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新颁布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绿色崛起、工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民生等事关全省大局的战略任务,精心谋划、切实组织好监督工作,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依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问题集中、矛盾复杂的地区和单位,力求摸到真实情况,查准问题症结,提出真知灼见。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扶贫开发、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进一步深化司法工作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建立省、市、县人大联动协调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反馈工作,对重要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要安排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工作规定,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调研视察。发挥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作用,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力度,实行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机制,推动解决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做好乡镇人大、街道人大、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的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认真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法创新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建设提质增效。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做好对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适时召开省市县人大工作交流会。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河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09:36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