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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30个省直单位向社会承诺改作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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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本部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制定出台了一大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整改制度和措施。现将30个省直窗口单位及民生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请予监督。

  省高院公开承诺事项

  一、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依法立案、统一立案和便民立案的工作原则,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的规定。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坚持开庭进社区、进村组、进厂矿、进牧场,方便群众诉讼。

  三、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限制出境和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四、改进信访工作。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推行院领导预约接访、庭处室负责人轮流接访、分片分组督查督办、带案下访抓源头治理等措施,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

  五、提高审判质效。严格执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评查制度,强化对立案审判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对无故超审限的移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坚决杜绝超审限办案和久拖不决的现象。

  六、坚持廉洁司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对违反规定、贪赃枉法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省发改委公开承诺事项

  一、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备,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上报条件需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对不需要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的,在30日内作出决策;对需要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的,分别在90日、130日内作出决策。

  二、推行政务公开。尽快对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和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对凡是不涉密的投资、收费、价格项目、政策、审批要件、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坚守廉洁操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进出高档娱乐场所;不准利用职权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品等,坚决反对公款送节礼;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和车辆;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私自借机敛财;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管好亲属不允许其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社团兼职。

  省教育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年度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坚决杜绝教师在各种节日收取家长和学生礼物、礼金;禁止中小学教师在分班、调整座位时,向家长、学生“吃拿卡要”。

  二、规范教育收费。制定《甘肃省教育厅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各类教育收费项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教育资源,坚持“先建后撤”,调整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防止因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或“上学难”。抓好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农村边远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禁以中(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地区、学校、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

  五、解决“上好学”难。扩大优质资源学校的办学实力,以优质学校为主体联合、兼并或带动薄弱学校,打破校际界限,建立教师双向交流机制。统筹协调共同体内各学校在教学管理、师资培训交流、教学质量评价和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资源共享,使城区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保障范畴。

  省科技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提高政务管理水平。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评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项目立项决策和成果评价体系;强化对科技项目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工作,营造诚信氛围;按照《甘肃省科技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二、依法优化行政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和审查事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国家和省上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做好科技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三、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和监管程序要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核机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机制,实现科技计划项目多节点全过程管理;规范评审专家和评审组织人员的行为,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

  省工信委公开承诺事项

  一、落实限时办结制。基层和企业申请办理符合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的一般性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或答复;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且材料齐全的,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备案时限为3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信息产业和现代物流项目,在材料要素齐全的前提下,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反馈意见。

  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煤炭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由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上相关规定自主决策、依法经营;取消设立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核发,由当地工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取消年产3.4(含)万吨-10(不含)万吨纸浆项目、日处理糖料1500吨以上制糖项目、日产300吨以下聚酯项目的核准,由当地工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三、下放项目备案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需要备案的项目,不分投资规模大小,均由各市(州)、各县(市、区)工信委(局)和兰州新区及具有审批权限的经济开发区实行属地备案。

  四、公开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工信委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承办机构等内容,均通过省工信委网站予以全部公开,严格按照公布的要件、程序和时限办理。

  省公安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严肃公安纪律条令。从严管理公安队伍,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认真办理公安机关“12389”举报电话和互联网平台举报线索,对重大问题省厅警务督察总队直接核查,依法依纪查处民警违纪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二、完善110出警制度和社区警务机制。多渠道扩充社区警力,提高社区见警率;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切实预防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案件。

  三、加大对侵财性案件破案打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开展以打击侵财性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和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提高证照办理时效。缩短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20天内完成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提前至10个工作日完成,兰州市区及市州所在地公安机关实行双休日正常受理。

  五、规范交通执法与管理。完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高速公路测速,提高交警执法水平;严格协警管理、规范协警行为。

  六、改进建设工程消防服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环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规范“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

  省民政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完成四件为民办实事任务。清理和规范低保工作,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比2013年提高15%、达到34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2193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510元。年底前在全省建成1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

  二、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在兰州、庆阳、武威试点建立弃婴安全岛,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监护人自愿申请和逐级审批,安排到儿童福利院等进行救助抚养,年内完成872名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

  三、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实效。建立灾情信息报送评估通报制度,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

  四、限时办结为民服务事项。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网上报考社会工作师资格审核、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的资格认定、涉港澳台及涉外婚姻登记审批、涉外收养登记审批、伤残等级评定审批等项工作,全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省司法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模式,确保戒毒人员在所戒断率保持100%。全面启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衔接、帮教、安置、教育、矫治等综合措施,推动建立政府、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

  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1个志愿律师加1个大学生志愿者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到欠发达地区创业和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社会保障等,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推广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发现率、化解率和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

  四、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建设。建立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窗口,力争2014年底完成内网到县、外网到乡的“网上司法局”办公办事综合平台建设。

  省财政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保障民生支出。实行项目资金“预拨分配、核实清算”办法,项目计划、预算指标实行限时办结制和“最后期限警告制度”,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实事及各类民生支出资金及时下达、安全有效。

  二、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梳理工作流程,归并简化资金审核程序。

  三、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只减不增,执行中尽力压缩,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接待费、修购费等管理办法。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支出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

  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运用贴息、补助、购买服务、信用担保、以奖代补等办法,引导撬动银行、社会投入,支持“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发挥省扶贫开发公司作用,促进贫困地区安全饮水工程、通村道路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

  省人社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上门跟踪服务。组织工作人员赴我省劳务集中的10个省区,协调建立省际合作机制、摸清劳务人员底数、开展培训鉴定和维权服务;在省内务工人员集中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上门跟踪服务。省厅筹措资金,在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各举办1期创业和技能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指导每个贫困县在春节前后各举办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4.5万人,并现场开展技能鉴定和输转中介一条龙服务。

  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实行到企业单位上门服务制度,集中审核退休资格,对群众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基金拨付、缴费审定等符合政策规定的环节合并办理,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结算便民措施,取消医疗保险证收费项目,为办事的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即来即办,即到即结。推行社会保险窗口服务信息卡、群众评议卡、提醒整改卡使用制度。实施社保扩面工程和社保费银行直缴办法,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确保按时发放。

  三、改进事业单位人事服务管理工作。将全省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整体提高5%,58个贫困县、民族自治州所辖县及民族自治县、乡及三大片区内的扶贫县、区提高6%。出台《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外语考试,50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在艰苦条件(矿山、井下、森林、野外)、少数民族州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精简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取消1项,将8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3项。精简审批报件,将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城镇)批次用地材料由16件减少为7件,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由20件减少为9件。

  二、压缩审批时限。建设用地审查时限缩减为15个工作日,将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减至42个工作日,矿业权转让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缩减至60个工作日。

  三、公开审批流程。制作《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省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全面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三级审批流程无缝连接和审批网络全面对接,最大限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

  四、开通“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灾后重建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做到随到随批、应保尽保。

  省环保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公开环境信息。每季度初将上季度“全省环境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和“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在《甘肃日报》、《兰州晨报》和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布,接受公众对环境治理的监督。

  二、下放审批权限。对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含石化、化工、冶炼及涉铅(包括重金属)等对环境影响较大以及核与辐射项目,按照同级审批原则下放环评审批权限。

  三、严控风险项目。严格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及其他排放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做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不批,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不批,不进产业园区的不批,产业园区无规划环评的不批,确保此类新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省住建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下放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工程投资5亿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万平方米且单体住宅建筑层数不超过30层的居住小区及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的公共建筑的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事权。

  二、审批事项全面公开。各项资质审批,一律由省政府政务大厅建设厅窗口接件受理,公开审批流程,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异议复审,公开办理结果。

  三、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单位自律、部门监管、行业检查、社会监督四级监管体系,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督促指导各市州加强住房公积金窗口建设,改善服务环境,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物业管理。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和提升全省物业管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规范高速公路限速标志。与省公安厅共同协商,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天水至定西、平凉至定西、西峰至长庆桥至凤口、瓜州至星星峡、康家崖至临夏等5条高速公路调整实施新的限速标准,将小客车最高限速标准统一确定为每小时120公里; 2013年通车的金昌至武威、营盘水至双塔、雷家角至西峰、武都至罐子沟等4条高速公路也执行新的限速标准。

  二、解决收费站车辆拥堵问题。扩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对原有收费系统进行升级。在部分收费站入口增加自动发卡机。酒泉和嘉峪关收费站由4条车道扩容为10条车道。在兰州收费站实行“一杆两车”的复合式客车专用通道,并在重点收费站配备便携式收费机和应急收费车。

  三、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行政审批项目由27项缩减为17项,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以内。将路政、运政、海事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制度。

  四、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超限运输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审批费。

  五、提升交通服务效能。实施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全面提高行业服务效能。

  省水利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4年在全省12个市(州)解决1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扎实开展以“建管并重、以建促管、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主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年活动。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水价标准,在乡镇人口集中区专门制作“水价公开专栏”,向群众公示用水量和价格,让群众吃放心水,交明白费。

  二、推进梯田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整合专项资金,2014年在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新修梯田150万亩,依托梯田,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多种产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

  三、狠抓中小河流治理。2014年对8条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公里的江河主要支流及内陆河重点河段进行治理,治理河长301公里,兴建堤防245公里。在全省10个市(州)29个县(区)新开工建设3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提高河道抵御洪水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综合能力。

  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互动交流平台作用,加大富农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公示中央和省上富农惠民政策精神及省水利厅制定的涉水富农惠民政策文件和项目计划,确保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民生工程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省农牧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严格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坚决纠正惠农政策落实当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在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大力扶持发展畜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推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13%的年增长率。

  三、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农业生产领域各类侵害农民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搞好农资打假,净化农资市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案件,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四、拓宽联系农民群众渠道。建立“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农民群众开展政策、技术、市场供求等便捷信息服务。

  省文化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强化惠民演出。加大文化惠民演出次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化惠民演出季”活动。组织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送文化下乡”等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文化惠民质量。同时,加快推进“乡村舞台”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我省每个行政村有1个相对稳定的文化社团。2014年,在全省每个乡镇各选定一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建设1228个“乡村舞台”。

  二、拓展公益服务。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按照“零门槛接纳群众,全方位开放”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免费开放的制度及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

  三、促进文化均等发展。从2014年开始,每年通过向“三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优秀的文化工作者和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方式,为“三区”提供文化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提高“三区”文化人才素质,从而推动“三区”文化发展,促进全省文化建设均等化发展。

  省卫生厅公开承诺事项

  一、积极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建立急诊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急救病人先接诊、后办手续制度,对城乡低保患者、农村五保户、无主病人及其他弱势群体采取先诊疗、后付费或适当减免等办法,农村120急救网络覆盖到乡镇;省市县三级医院推行上、下午错峰门诊和检查服务,建立专家门诊应急排班制度,缩短患者集中排队等候时间;在全省推进无“红包”、“回扣”医院(科室)创建工作,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严厉查处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推行二级以上医院之间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共享,新农合“一卡通”以乡为单位全覆盖,简化报销手续,将农村27种重大疾病纳入补偿保障和省内异地即时结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二、下放审批权限。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全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等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州卫生局办理。将原来22项卫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合并减少为13项,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现场办结。

  三、创新服务模式。开通手机版预约挂号服务,患者可随时随地使用手机及时预约需要的专家号;选派医务人员值守12320热线回答群众问题。制定《甘肃省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暂行办法》,疏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渠道,及时调解处理医患纠纷。

  省政府外事办公开承诺事项

  一、严格出国管理。围绕构建“大外事”格局,进一步强化归口管理职能,下大力气抓好外事侨务资源整合利用,同时,严格出国审批,杜绝公款出国旅游和外事交往中的奢靡浪费现象,使之形成合力,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成立出访项目推进小组,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推进落实,抓住向西开放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省国际友好城市,以中亚、西亚、南亚、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蒙古国为重点,开展多方面的务实合作。

  二、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侨务信访案件,切实解决侨属侨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完成;护照、通行证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完成;认证在公正书内容正确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完成外办工作程序。

  省地税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优化办税服务。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设置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全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减少纳税人填报资料工作量。设立办税咨询台和办税引导员;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与管理,简化办税流程。

  二、规范行政行为。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查处对纳税人态度“冷、狠、硬”的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着力整治执法过程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和暗箱操作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税难办”的问题。

  三、强化纳税辅导。聘请精通税收政策、有授课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组建政策培训专家团队,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疑难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全省纳税人进行不定期的巡回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依法治税。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纠正减免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减免税审批、定额核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坚决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等行为。

  省工商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注册登记时限由15天压缩到5天,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当场办结;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工商分中心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接受群众监督。

  二、精简审批和收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由38项压缩为23项。停止收取注册登记等行政性收费。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停止收取团体会费。深入开展示范工商所、群众满意工商所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省局12315指挥中心人工受理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工作制,方便群众投诉维权。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2014年3月1日起,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外,企业都可以经营;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名称全部实行网上核准制度。

  省质监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突出的农资、建材、3C认证产品、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加大技术执法力度,严查彻办大案要案。深入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整治,切实解决区域性质量问题和质量热点问题。

  二、强化计量监管工作。加大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力度,强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管,大力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执法检查。

  三、深入开展“两乱”专项整治。抓好乱收费问题整治,主要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抓好乱罚款问题的整治,主要解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处罚标准不统一,处罚随意性的问题。

  四、实施政务公开。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告知专栏,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建立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审批、监督机制,进一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耐心接受群众的产品质量信息查询、咨询和举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实现“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目标,确保人民群众质量咨询诉求渠道便捷通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运营维护长效机制,确保长通久通;加强无线覆盖工程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进一步扩大省、市、县三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面;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积极推动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的转变;大力推进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2014年力争完成38个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任务。

  二、繁荣广播影视创作生产。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加快推进纪录片大省建设,整合全省电影创作优质资源,组织创作生产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影响力的影视剧作品。

  三、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建立完善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监管服务平台,加大对省、市、县广播电视主频率、主频道播出内容的监管力度,不断净化银屏声频。

  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核;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取消管理广播剧职责;将设置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职责下放至市州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省体育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强化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每年指导全省各地建设1500个以上行政村农民建设工程和300个左右健身路径工程,为人民群众创造健身条件。

  二、实施省级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举措。从2013年国庆节起,兰州体育馆、省体工一大队全民健身馆、省体工二大队全民健身馆,实行工作日和节假日8点—9点为晨练群众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日”实行全天为群众免费开放。

  三、加强老年人健身服务工作。建立省体工二大队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向60岁以上老人开辟健身专场。

  四、省级体育专业训练馆积极创造条件向群众开放。专业训练课向群众开放,培养群众欣赏体育、参与体育的意识。把体育爱好者请进训练场地,互练互学,提高群众体育竞技水平。

  五、开展基层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免费为群众进行体质测试1万人次以上,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数据支持,促进群众性健身向纵深发展。

  省旅游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提供丰富的旅游产品。推进大景区建设,为游客提供更具参与性、娱乐性、体验性的旅游产品和配套服务。以发展旅游专业村和旅游农家乐为载体,加大旅游扶贫力度,促进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加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自驾游、中医药保健养生旅游等新业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更多适合大众化消费的旅游产品。不断强化旅游交通、旅游精品景区、旅游饭店、旅游餐饮业、旅游购物场所、旅游文化精品娱乐节目等旅游要素配套项目建设,增强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作用。

  二、优化旅游服务。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规范旅游市场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损害旅游权益行为。制定《甘肃省旅游局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全面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打造优质旅游环境。在旅游行风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以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提升水平、完善机制为重点,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省扶贫办公开承诺事项

  一、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为重点,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省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二、实现整村推进项目全覆盖。对1998年以来实施的6381个村全面普查。对部分投入偏少、缺乏产业发展后劲的村,通过互助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补课”;对剩余的2409个村制定三年实施计划,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800个村,到2016年实现全省879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全覆盖。

  三、实现互助资金项目全覆盖。完善《甘肃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细则》,建立奖励和退出机制。对已实施的2944个村,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同时,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1000个以上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到2018年,基本实现全省8790个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全覆盖。

  四、全力实施“两后生”培训。制定《全省贫困地区“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从2014年起,每年开展10万名贫困家庭“两后生”(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大学)两年制学历型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培训时间、培训质量、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四落实”。

  五、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扶贫项目审批内容和程序。从2014年起,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由各县审批项目报省、市备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六个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公开承诺办事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内容外)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予以公开。

  二、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共治格局,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12331”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四、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省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许可企业及产品信息数据中心。开发网络数据查询系统,对全省“四品一械”许可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开,供公众查询使用。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规范交易范围规则。在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矿业权交易和国有产权交易等5类省级公共资源项目的进场交易和咨询服务时,实现“六统一”的交易规则,即: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标书统一发售、场地统一安排、评标专家统一抽取、交易保证金统一收退。

  二、提供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对省列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场交易提供绿色通道,并减免应由招标单位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全省基本药物招标减免标书费和信息服务费。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实施网上登记、网上发售标书;推动建立省市两级专家库资源共享机制和远程异地评标机制,实现网上开标。

  三、公平诚信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实行“三分离”的分段管理模式,即:受理与组织相分离、开标与评标相分离、操作与监督相分离,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阳光透明、快捷便利的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在网站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交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省广电总台(集团)公开承诺事项

  一、改进宣传报道工作。改进对领导活动和会议的报道形式,时政报道实行总量和总时长控制,在新闻节目编排中尊重新闻价值,把关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局影响的内容安排在头条播发。突出对民生新闻的报道力度,增加“走基层”发现式报道的内容和数量。

  二、主动服务基层。加强节目推陈出新,探索全新的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表现形式,反映草根生活和市井百态,让节目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生活。深入基层,反映群众呼声,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交流的平台,寻求百姓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做百姓的贴心人。加大舆论监督类节目对群众的服务力度,强化对政府与相关部门工作作风的监督。强化本土化报道,提供最新信息,以适应信息社会的要求,满足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提高节目质量。将电视传输信号由模拟信号改造为全数字传输,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制定节目制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新闻综合广播、农村广播的无线传播全省覆盖。

  四、净化声频荧屏。重新审核医药专题类广告客户的广告资质和手续,未经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或核准的医药广告一律不予播出。

  省农信社公开承诺事项

  一、缩短农户贷款受理时间。授信农户可在授信额度内直接在柜台办理贷款,随用随贷、随时还贷、循环用信,不再申请,当天办结。

  二、简化审贷流程。程凡持有飞天福农卡的客户可在全省农信社任意一台壁挂式自助终端和自助查询机以及三农服务终端机上自助办理贷款和还款业务,不再有其他手续。

  三、放宽农户审贷条件。逐步放宽农户联保贷款和“种养加、产供销”等涉农企业的贷款申请条件,简化担保抵押手续,并参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流程简化操作流程,计划今年下半年将在河西地区全面推开,在平凉、庆阳地区加大试点推广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16:21 来源:每日甘肃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