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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扩大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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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既扎实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和整改落实工作,又切实抓好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党的优良作风在检察机关得到更好弘扬,使群众路线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更好贯彻。

  会议认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是在教育实践活动承前启后、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真总结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紧紧围绕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一重大课题,明确提出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重点措施,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清醒,体现了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政治担当,体现了根植人民、造福人民的政治自觉,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群众路线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教育和实践两手抓,建立健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广大检察人员思想中、落实到每个检察人员行动上、贯彻到每一项检察实践中。

  会议指出,要始终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是要进一步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增强秉公执法、为民执法的定力。

  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持之以恒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不放,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活动带来的作风新气象。

  会议指出,要始终牢记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坚持以整风的精神严格党内生活。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进一步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庸俗化,进一步提高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讲认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态度,真正把认真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心为民的情怀、坚定不移的决心,认真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中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无私无畏、敢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带头做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人。

  会议要求,要抓紧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各级检察机关,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以讲话精神引领检察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把成功做法经验化、有效措施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同时,要根据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检察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抓紧抓好。

  高检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王治国)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3日 11:43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