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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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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龙云

各位代表:

  我受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审议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通过6件,审查批准广州等四个较大市法规8件;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5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3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3项;任免省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9人次,顺利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围绕“新形势下人大立法工作如何为广东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一主题,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认真论证评估、充分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项目89项,主要内容涉及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转型升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环境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及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明确政府职责,预防与惩治走私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注重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对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保修和诚信监管制度。修订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规。

  拓展社会有序参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重视从工作机制上确保立法大门向社会敞开,制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5项制度。就安全生产条例等5项法规草案的科学性、出台时机、社会影响等实行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二是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每件法规草案都发送每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通过座谈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熟悉情况的代表进一步征求意见。三是重视发挥高校和专家学者的智力、专业、资源等优势。建立9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成立基地联盟,组建咨询专家库。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的《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委托基地起草法规草案。

  二、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注重社会政策托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围绕底线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调研,推动全省提高底线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力争2017年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达到全国前列水平。省政府已决定2014至2017年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资金总支出超过820亿元。加强对计划、预决算、审计和社保基金预决算等法定项目的监督,审查批准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并批准该调整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金融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费政策的落实,深化财税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我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华侨权益保护情况的报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注重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专题询问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围绕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评估,强化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实现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目标。开展我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委托7个沿海市同时进行检查,上下联动,推进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

  注重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提出完善法规、厘清职能、统一标准和加强监管等意见,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注重增强实效,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以底线民生保障作为切入点,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推动底线民生保障预算安排的落实。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省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发挥在线监督平台作用,推动依法理财。围绕重点监督工作,组织专家为省人大代表开展“一对一”咨询服务。扩大社会对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就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效果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监督,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提高监督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三、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由每次15名增加至20名,坚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建议。建设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在试点市县已实现基层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实时互动和远程参与。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共办理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12件、建议860件,闭会期间建议和来信46件。重点办理和督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均衡发展等5个专题的代表建议。继续跟踪督办“两河”流域污染整治、农村垃圾管理、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等3项建议。组织代表对整治地沟油、保障食品安全、推行路桥“一卡通”电子收费等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视察,将视察报告交省政府研究处理,改进办理工作,推动问题解决。

  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28份专题调研报告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就民生保障均等化、中小微企业发展、土壤污染治理、海洋经济发展等专题开展调研,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司法权力运行、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专题进行视察。

  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专题辅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和立法、监督工作专题学习会,以及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培训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清扫,切实促进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着力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注重提高工作效能,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秘书长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以及常委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对常委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和机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建立常委会征集代表和社会意见建议的制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规定,修订或制定办文、办会、办事等制度,健全常委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的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143件次,督办重点信访件119件。邀请华侨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发展需要,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对口交流合作,增强了工作实效,全年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21批248人次。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在《南方日报》开辟“人大视点”专栏,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一府两院”的协同工作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形势的需要;监督工作亟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不够完善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光荣使命和重要责任,必须以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紧跟改革发展的时代步伐,向前展望、提前谋划,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势,依法行使职权,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立法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各领域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涉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是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常委会要主动把我省的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立法对于平衡、调整和规范各种利益关系的引领作用,发挥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要善于“立”,抓紧制定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今年继续审议《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等法规草案。按照国务院的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登记制度,降低创业成本,强化监管责任。抓紧做好社会组织条例、救灾条例等新制定法规的起草和审议工作。

  要敢于“破”,及时修改、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不合时宜的法规,破除制约我省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24项地方性法规分步骤、分类别进行全面清理、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这项工作去年底已启动,要一鼓作气抓紧抓好。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及时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尽快对我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适时作出修改或废止决定。

  要着眼“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要求,深入落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立法调研力度,落实好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咨询5项制度,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发挥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作用,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确保制定的法规能够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监督工作中强化问题意识、群众意识。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利益为依归,着力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实效。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继续运用和完善“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省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政府重大投资绩效评估监督”,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重点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的机制。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细化和规范工作规则和程序,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实用好。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监督工作的初步安排,一是有效实施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社保基金运行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选择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提前介入财政预算编制监督工作。以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估为抓手,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二是加强对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底线民生保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全省保障底线民生资金的安排、落实和使用情况,推动我省底线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开展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成效的监督,推动省委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三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将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确定为连续重点督办的项目,去年开展专题询问,今年继续围绕我省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督办,并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切实抓出成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围绕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两河”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去年听取和审议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抓紧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落实,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听取和审议民事执行情况和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五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科学的审查工作机制,增强审查实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积极推进代表工作

  要切实尊重和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继续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力争5年内使每个基层省人大代表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参与一次常委会调研、参加一次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总结基层省人大代表与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建设试点经验,推广全省人大网络平台建设,为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履职学习培训等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研究制定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若干意见,推进建立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使代表更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价方式方法,把重点放在代表建议办理措施的跟踪落实上,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继续从历年重点办理的建议中选择若干个事关全省工作大局、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突出问题,组织代表“回头看”,了解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检查办理效果。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更加注重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同时,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和咨询服务,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省人大决策支持库、代表专网的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服务。加强代表与媒体的联系与互动,展现代表依法履职风采。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主任会议学习交流、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制度,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和决心。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强化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每年围绕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发展召开理论和实践座谈会,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和省内外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总结工作,推进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与时俱进。落实解决“四风”问题的整改措施,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在行使职权中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集中群众智慧,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等各项工作,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有关审议工作;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关于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充分运用常委会机关综合办公平台、会议文件电子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支持基层人大加强建设,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发展。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代表的作用。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制定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迈进了新的阶段。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新一轮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3日 14:4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