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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1月19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省长 陆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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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推进“十大重点产业”,注重发展成果惠及龙江人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背景下,我省作为能源工业大省,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8%,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

  ——农业战胜严重灾害再夺丰收。在多年农业大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启动实施。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调整种植结构,注重农机推广应用,加大水利投入,战胜春涝低温、特大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总产量(达1300亿斤)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按照国务院试点要求,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完成5个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7004万亩。旱田改水田面积312万亩,改善水田灌溉面积323万亩。全省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2.7%。新建和翻建烘干塔106座,新增烘干能力93亿斤。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57万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5099万亩。省政府投入2亿元扶持资金,吸引社会投资21亿元,建设45个单体1200头以上的奶牛场,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产业项目建设保持良好势头。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产业项目的基础性工作和与产业界的推介对接。对“十大重点产业”逐一分析市场潜力、投资机会、合作项目和空间布局,完成了“十大重点产业”各产业投资发展潜力报告;梳理出适合在我省发展、有上游工业产品支持和技术支撑的30个重点工业产业链,明确缺乏资金、生产能力或技术的环节;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商业计划书;对具备条件的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开招标,上述工作为与产业界充分对接打下了重要基础。组织科技成果招商会,全年转化科技成果523项,带动投资95.8亿元。完善关于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十七条”政策措施,出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集中资金使用,支持大项目、有潜力的项目和有成效的工业园区。制定并公布《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举办中国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加快发展,食品工业增加值增长19.9%,上升为我省工业经济中的第二大产业。先后在香港、深圳、广州、上海、浙江等地举办产业项目推介活动,推介我省产业发展所具备的要素条件、市场条件和投资机会,继续营造推动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氛围。预计全省产业项目投资达到5800亿元左右,其中新建项目投资3000亿元左右,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投资2800亿元左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65户。大庆沃尔沃汽车一期工程、中铁建伊春鹿鸣钼矿、哈西万达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和运营。全省产业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整体技术起点和水平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0%以上。

  ——对外经贸稳步发展。紧紧抓住中俄两国提升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俄罗斯实施远东开发以及我省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契机,与俄罗斯5个毗邻州区政府联合举办“2013中国黑龙江—俄罗斯远东区域合作暨大型企业项目洽谈会”,向到会的几百家总部在京的央企、跨国公司等各类企业,以及省内企业和俄方企业推介黑龙江,洽谈对俄合作。全省进出口总额完成388.8亿美元,增长3.4%。对俄进出口总额完成223.6亿美元,增长5.8%,占全国对俄进出口总额的25.1%。对俄投资完成9.5亿美元,增长55%,占全国对俄投资的34.2%。全省实际利用外资46.1亿美元,增长18.3%。

  ——基本民生持续改善。注意将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民生改善结合起来,确定的30件民生实事已完成29件,1件正在推进。省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455.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58%,增加5.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78.8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3%。筹措112.7亿元,较高幅度提高了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狠抓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实现465亿元,增收83.3亿元,增长21.8%。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301元提高到376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1718元提高到2181元。省财政安排20亿元,对城乡低收入人群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发放一次性御寒补贴。对环卫工人冬季室外作业每人每天增加补助10元。对全省16万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增加工资50元,对公益性岗位上的1万多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00元。对5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扶贫开发,受益人口12万。

  全省公共文化场所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送工作,建设和完善500个社区文化中心、2000个健身场地。超额完成了476个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全年放映农村公益数字电影近11万场。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98所,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农村户籍学生和城镇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改造年度计划,高校招生实行出分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4.2万人,对15.4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职培训。为30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83所市县中医院配备急救车辆。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90元提高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40元增加到280元。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全覆盖。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1.7万张。

  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6.83万套、竣工38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省级财政安排20亿元补贴资金,用三年时间改造中心城市供热老旧管网。完成“三供三治”工程年度任务。省财政安排4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心城市购置清冰雪专用设备。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哈尔滨和有关城市治理雾霾。植树造林316.8万亩,绿化村屯2383个,绿化道路3398公里。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哈齐铁路客运专线等一批在建项目顺利推进,交工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13项778公里,哈尔滨市地铁1号线一期、二期工程通车试运营,抚远机场建设完工。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努力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国务院要求,两轮共取消和下放101项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经济活动行政审批进行流程设计,形成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等4类96个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以审批流程为基础,探索实行网上审批。对具备条件的52个矿权、4个勘查区块首次面向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按照“钱随事走、集中力量、形成能力、解决问题”的原则,整合财力办大事。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查出各类违规问题资金145.86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72.1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6.56亿元。

  去年我省发生了全流域特大洪水。面对严重的洪水灾情,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省委领导下,我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准确预测雨情水势变化,把握要害环节和节奏,统一调度,科学指挥,指令明确,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解放军、武警、预备役官兵、公安干警共同奋战,没有因洪灾发生人员死亡,努力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省级财政调整预算、压缩开支,及时下拨抗洪抢险、灾民生活救助和农房恢复重建资金17亿元, 25万受灾群众及时重返家园,5万人得到妥善安置。

  国资监管、安全生产、公安、司法、行政监察、市场监管、旅游、金融、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国防动员、新闻出版、妇女儿童、老龄事业、统计监测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各位代表!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省政府奠定良好工作基础的结果,更是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国家各部委及中央直属单位和中央企业、驻军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支持龙江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在发展中还存在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作为能源工业大省,能源、石化、装备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近70%,全省工业和整体经济增速在很大程度上受外部形势影响;产业结构对资源依存度较高,利用现有资源形成经济增量遇到挑战;税收占GDP的比重较低,财政增收的基础不牢;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我省人均经济总量不相协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艰巨;政府职能转变与加快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行政行为还在影响和阻碍发展,发展环境需要努力改善。政府的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专业化水平还需要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找准对策,认真解决。

  二、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入实施“五大规划”,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狠抓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总体判断,综合考虑我省潜在经济增长率、工作努力成效和引导社会预期等因素,全省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8%,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3.5%。根据我省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在产业发展中,一产要巩固发展种植业,加快发展畜牧业;二产要把握选择性,扬长避短,延长产业链,狠抓项目,增强后劲;三产要推介潜在市场需求,吸引有效供给,释放发展潜力。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作为农业大省,我们备受鼓舞,我们要以推动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既要继续肩负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又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牢牢抓住水利、农机、科技三条主线,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全国绿色食品安全基地。一是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加强松嫩流域、黑龙江流域大江大河堤坝建设的同时,注重统筹考虑引水灌溉工程建设,并注重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与田间渠道工程的整体衔接,既提高防洪能力,又注重增加和改善水田面积。控制地下水灌溉水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万亩。修复河道水毁工程699处,修复80个县(市、区)灌溉排涝设施、193处水库。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继续推进农机化建设。在规范现有农机合作社的基础上,再新组建2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3.5%。新增粮食仓容能力100亿斤。三是强化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继续推进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超级稻“双增一百”、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继续增加五大粮食作物模式化栽培推广面积。新建2.6万栋标准化水稻育秧大棚和200个智能化催芽车间。鼓励探索水稻育秧大棚后期利用新模式。四是不断优化种植结构。适应国家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机制,稳定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增加。扩大蔬菜、食用菌、蓝莓、北药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绿色食品精品发展战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200万亩以上。五是加快发展畜牧业。以“两牛一猪”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建设100个高水平奶牛场,实施肉牛保母扩群工程,加快生猪原种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六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针对我省农产品量大链短、种强销弱的实际,强化农产品加工特别是市场营销环节。省政府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其中投入2亿元推动营销渠道建设,在哈尔滨建设黑龙江绿色食品常设交易中心,组织省内企业在有关大城市举办并参加全国高水平绿色食品博览会,在全国开办100家黑龙江绿色食品旗舰店、3000家独立品牌连锁店,进入上万家主流超市,同时充分运用网络营销。促进品牌形象推广和营销渠道推广相结合,强化质量安全,让黑龙江绿色食品在全国市场体系中做到产品供给信息充分、渠道畅通、品牌可识别、安全有追溯保障。

  (二)狠抓产业项目建设。产业项目建设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以“十大重点产业”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高度统一。一是引入发展要素上项目。继续扎实做好产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依靠有充分准备、有专业深度的政企对接活动和社会动员机制产生合作线索,进而依据产业政策,通过主动服务吸引投资。二是围绕现有经济存量数量扩张式、技术升级式、合资合作式发展上项目。现有经济存量对生成新的产业项目仍然具有重要作用。注重我省能源、石化、装备、食品和新型煤化工产业等已有和能够生成上游工业产品、基础工业产品的产业项目,由此延伸产业链,优化布局,扩大产业规模。三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上项目。我省具有较强科技实力和大批高新技术成果,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省内转化工作。办好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工程研发功能与孵化器功能相结合,大力发展产学研联盟,力争省内转化落地成果500项,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四是挖掘资源、用好现有资源上项目。科学设计采矿、探矿和矿产资源深度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公开招投标,引进大企业。抓好中铝力拓探矿采矿项目,抓好钼矿、石墨等资源深加工项目。对现有未开发的、未进行深度加工的矿产资源进行梳理,推动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资源、林下资源和寒地黑土、绿色有机的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粮食大省向绿色食品大省转变。

  在产业项目建设中,我们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不突破政策法规底线,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我省人均经济总量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但三产比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总供给不够充分,发展潜力很大。商贸流通业要抓好万达多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华南城、红星美凯龙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网络交易平台,增加有效供给,刺激引导消费。物流产业要抓住生产、消费和对俄贸易三条主线,注重吸引高水平物流企业。信息服务业要充分利用我省年平均气温较低的有利条件,在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想、神州数码等大企业数据中心建设的同时,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加强应用领域建设,注重引进增值服务业务,扩大信息消费。加强“宽带龙江”建设,规划并争取建立中俄区域信息枢纽。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旅游业要做好不同需求游客的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的旅游产品组合,努力把冰雪游、生态游、观光游和边境游结合起来,加强旅游营销体系建设,构建龙江统一旅游营销平台。继续推进与海航集团合作,组建龙江航空公司。金融业要注重促进我省现有企业发展潜力、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结合,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涉农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文化产业要注重我省文化积淀与俄罗斯历史文化元素综合运用相结合,注重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时尚产业相结合。办好第五届中俄文化大集。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市场化步伐,推进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出版集团等企业股权合作、上市融资。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多媒体平台、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要注重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注重在夏季的商业模式设计与推广。

  (四)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注重在城镇化建设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演进过程和政府在合理时点、正确方向上采取必要措施的结合,把握人口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社会改革的有机结合。一是把县城作为城镇化重点。在抓好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注重搞好县(市)规划布局,促进公共服务、产业园区、商业活动在县城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县城的产业支撑和吸纳就业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整体繁荣程度。二是建立稳定就业机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社保关系便利衔接机制,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三是解决好住房问题。在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同时,注重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建设,开工哈佳新线、哈尔滨松花江滨北公铁两用桥,力争开工哈牡铁路和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哈尔滨机场扩建项目,力争开工建设五大连池机场,加快推进建三江、牡丹江机场迁建和绥芬河机场前期工作。启动哈尔滨至黑河一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建设项目,推进建三江至前哨高速、前哨农场至黑瞎子岛高速、密山至兴凯湖高速和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五是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把中心城市和县城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除了哈尔滨市区合理设定落户条件外,其它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宽或放开落户条件。六是编制好城镇化规划。注重与全国城镇化总体规划及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从我省实际出发,先启动县城建设,注意我省乡镇、村、屯合理距离,注重我省工业化牵引城镇化的同时,发挥农业现代化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进一步推动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经贸合作。努力构建与俄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经贸等全方位交流合作的工作格局,以全方位交流合作促进并突出对俄经贸合作的深入开展。在经贸合作中要突出资源合作、中俄制造业产业链配套合作,通过在俄开展资源类产品加工,解决我省资源类产品不足的问题。加强跨境通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同江铁路大桥,加快推动黑河公路大桥前期工作,推进东宁—乌苏里斯克铁路对接和绥芬河跨境铁路线路改造。调动省内外各种力量,合理分工,推动哈尔滨市成为对俄文化、教育、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对俄合作企业总部中心,使之与我省边境城市承担的口岸功能相配合。绥芬河等边境口岸城市要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境内外园区建设。办好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在突出对俄经贸合作的同时,继续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培养和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是促进龙江发展的根本。要靠事业、感情、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省政府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三、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省委提出的“十项重点民生工作”,办好34件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龙江人民。

  (一)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研究出台稳步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向国家争取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等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注重农民增收,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以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11个县和全省500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片区开发和整村推进扶贫工程。

  (二)着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要不断创造条件,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办好职业教育,建立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6.5万人。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提高参保企业数量和参保职工人数,努力实现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280元增加到320元。

  (四)着力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在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同时,设立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基金,做到普遍性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性救助相结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新增各类机构养老床位1.2万张。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救助,对9.8万贫困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实施3000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建设。

  (五)着力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35所。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更有效地推动“高教强省”工作。全面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计划改造任务。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省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在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

  (六)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完成18个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改造、20个地面广播电视发射台数字化升级改造和24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省博物馆和哈尔滨音乐厅、大剧院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启动三年完善2604个中心村文化室设备配置和文化广场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2000个(套)体育设施。

  (七)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两年内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站整合,做好人口计生政策调整试点。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执业医师到省内三级综合甲等医院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实施1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400个村卫生室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3年引进3000名大专、本科学历医学毕业生。启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对省内生产和流通的基本药物品种抽检率达100%。

  (八)着力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4万套,竣工16.45万套。投资180亿元,改造农村泥草(危)房22万户,其中恢复重建水灾损毁房屋23052户。推进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四煤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三供三治”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41亿元,开复工项目338个。继续推进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供水厂10座,升级改造供水厂20座,开工建设鸡西、七台河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续建和新开工3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项目累计开工率达到65%,累计建成率达到45%。推进兴凯湖良好湖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实施。加快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雾霾,拆除并网分散供热小锅炉900台,淘汰城市黄标车5万辆,治理扬尘,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建设高标准中心村200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屯绿化,实施连片整治项目210个。

  (九)着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分别建立100个城市示范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和开通免费信访邮政,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着力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地下营业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小煤矿整合要以单井安全达标为根本标准,不允许简单拼凑产能整合。

  四、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深化改革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围绕实施“五大规划”抓好改革。同时,注重推进市场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一)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在总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突破5万个。二是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综合配套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500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三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四是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推动农业政策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争取国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五是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利用有关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即期交易,探索开展中远期合约交易。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二)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我省企业家队伍。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省级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推动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企业负责人,培养职业经理人。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加快驻我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龙煤集团在四煤城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所有制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企业员工持股。三是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制定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机制。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推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由核准制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转变,对外投资由核准制向备案制转变。深化通关业务改革,推动通关便利化,放大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争取设立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推动绥芬河市卢布使用试点,争取俄罗斯在哈尔滨设立领事机构,争取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构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新模式,为推进开放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条件。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由省里统一组织,对城市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市场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供气、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交通等凡是有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利用BOT、BT、特许经营等市场化路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城市建设一级开发后的二级项目转让,实行公开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

  (五)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推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支持齐齐哈尔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市。引入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预防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健全国有重点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伊春建设汤旺河国家公园。

  (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中央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到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变相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依据我省情况应该和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按照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把不应属于政府的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编制目录,优化流程设计,全部对社会公开。推行网上审批,压缩企业设立和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时间。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省政府成立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投诉,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整合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集中力量办大事。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各位代表,推进龙江发展,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体现在政府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整改措施要坚决落实。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把龙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为政府工作的全部奋斗目标,把对党的事业和龙江人民的忠诚表现为强烈的进取心、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要努力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强化管理,强化基础性工作,强化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强化工作落实。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专业机构的意见,完善健全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要坚持讲真话,不讲大话空话。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掌握实情,对群众重大关切及时回应。政府组成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反对“四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规章制度,继续加大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问责的力度。

  各位代表!2014年我省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努力开创龙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12: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