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江西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严防作风问题反弹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1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日前,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通报强调,春节临近,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公私分明,不乱花公款,不私用公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力度,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以严明的纪律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努力建设我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这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胜利公车私用问题。经上饶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党内警告处分,其已补交私用车费。

  进贤县司法局局长胡火英公款送节礼问题。经进贤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火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送礼所用公款由其个人负担,相关领导所收受节礼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余江县马荃镇镇长黄剑标大操大办女儿升学宴问题。经余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剑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公款礼金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安远县高云山林场场长刘锡亿违规列支公款问题。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锡亿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渝水区姚圩镇姚圩小学校长龚金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大摆酒席等问题。经渝水区纪委研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龚金平的姚圩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姚圩小学有关违纪款项上缴区财政,并对姚圩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蓝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辛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经所属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辛建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李文亭)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15:09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