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孔垂柱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各位代表:

  我受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法在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上着力,监督在服务大局、注重实效上着力,重大事项决定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着力,代表工作在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上着力,自身建设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上着力,勤奋履职,开拓进取,实现了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提素质、转作风,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常委会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把强化理论武装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决心,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云南发展的本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作风转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45条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及时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随机调研以及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文处理等各项制度,机关作风会风文风不断改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加强履职培训。针对换届后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新任代表多、新任州(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多的实际,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参加全国人大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等方式,努力学习科学理论,学习宪法和法律、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快岗位角色转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二、重特色、求质量,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根据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报经省委批转实施。坚持立、改、废并举,统筹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关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严把立法的立项关、法案关、规范关、审议关,力求出精品、立良法。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省地方性法规13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4件、昆明市法规11件,为云南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经济发展立法。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防止一些地方“一任领导一个思路”的情况,解决发展规划缺乏整体性、编制程序缺乏规范性、实施和监督缺乏有效性等问题,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制定了发展规划条例。为促进农村经济、特色产业和中心城市发展,制定了农村公路条例,批准了德宏州咖啡产业发展条例和一批昆明市法规,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发展。

  (二)推进文化教育立法。立足云南民族众多、文化多彩的独特优势,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促进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批准了景谷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和民族文化繁荣。

  (三)注重生态保护立法。根据我省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湿地资源稀缺的实际,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解决天然湿地破碎化加剧、污染范围扩大、资源过度利用等问题。为有效减少污染源头,保护蓝天白云和洁净空气,制定了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批准了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迪庆州草原管理条例、楚雄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建设美丽云南提供法制支撑。

  (四)重视基层民主立法。根据社会转型出现的人口流动增多、农村税费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等新情况,及时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保证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对村民小组职责和决定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加强村务监督和民主管理,保障村民自治权利。

  此外,我们还针对职务犯罪呈易发多发趋势、社会反响强烈的情况,重新启动并审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细化和补充刑法的原则性规定,制约权力运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奉公。

  三、谋大局、抓重点,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云南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职权法定原则,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落实,推动社会和群众关切重大问题的解决,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各5次。

  (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专题询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十分关注。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农民看病成本、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加大对中医药、民营医院支持力度等意见得到较好落实,询问成果不断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加强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通过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重要调研报告,既发挥调研针对性强、灵活深入的优势,又体现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如面对冬春干旱持续发展的态势,组织抗旱保民生促春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建议。省委高度重视,批转各地抓好落实,促进了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春耕备耕、城乡供水安全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的扎实开展。三是强化审议意见落实。建立了常委会重大议题的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研究后再转交政府办理的制度,突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并加强跟踪问效,增强了办理实效。

  (二)着力强化经济监督。一是高度关注经济运行。面对2013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省内实体经济困难突出的严峻形势,建立季度汇报分析制度,强化对经济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1至7月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调整规划,督促落实计划。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年度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开展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专题调研,在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常规监督的基础上,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强化对省本级部门预算批复情况的监督,选择涉及民生和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个部门,全程跟踪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督促和支持政府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三是推动重点经济工作。对沿边开放经济带建设、园区经济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金融工作、重要产业转型升级、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或视察。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融资难、税费负担重等问题,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检查企业工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农村改革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关注散居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督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深入西双版纳州、文山州专题调研,促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途径。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主的早期预防体系,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57件(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动环境保护。围绕落实省委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强水危机应对”为主题,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强化节约用水、节能减排、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污染防治、保护自然生态等措施的落实。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与湖泊保护矛盾突出、水资源承载量不足、执法机制不健全和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等问题,组织调研抚仙湖保护条例和阳宗海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促进严格环评程序、严格风险防范。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协调,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五)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视察“四五”依法治省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司法公信力、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依法治省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调研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强调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对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报送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研究公民和有关单位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清理网上虚假信息和打击网络谣言三项整治行动,净化网络舆论生态,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保障、优服务,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始终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代表履职的重要基础,制定了《关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在代表普遍联系人民群众的基础上,建立了直接联系1至2名基层群众的制度。目前,629名代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1208人,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把密切联系代表作为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鼓励各委员会多渠道联系代表。目前,6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190名省人大代表,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更加密切。三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把了解和把握全局作为保证代表履职的重要前提,向代表寄送有关资料和工作信息,书面通报常委会审议情况,协调“一府两院”及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组织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的论证会、征求意见会,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四是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把议案建议作为代表行使人民委托权力的重要体现,修订了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组织部分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对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责成有关部门重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11件议案,代表提出的76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

  五、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有序推进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分别对省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有关州(市)人大换届选举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弥勒撤县设市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和决定7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及时任命新一届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人(次),其中任命64人(次),为云南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此外,常委会还认真总结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指导曲靖、玉溪、丽江、红河、大理、德宏等州(市)的人大换届选举,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推进。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往,密切与州(市)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和工作协同。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这是中共云南省委正确领导、全体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勤奋履职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支持配合,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差距,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立法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人大工作的任务重大而艰巨。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中共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服务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行使职权,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云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切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常委会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辱使命,充分发挥促进和保障改革的职能作用,把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善于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权力,善于推动人大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善于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制度;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切实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丰富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二、继续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提高质量、控制数量,全面推进、注重成效”的立法工作指导方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抓紧修改立法条例的前期调研,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立法后评估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继续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工作,建立公众意见表达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重要法规向省委请示制度,建立与省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加强与昆明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协调,积极发挥在法规立项、法规起草和法案审议中的主导作用。

  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制定和修订有关城市管理、水土保持、电信设施建设保护、公证、遗体和器官捐献、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规。及时关注改革决策出台情况,及时追踪法律和行政法规修改情况,坚持立、改、废并举,适时组织一次法规集中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形势需要、阻碍发展、影响深化改革的法规。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适时对现行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重要改革发展举措的立法,更好地引领改革,推动发展。

  三、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探索运用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着力增强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发展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决算审查的监督。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加强对产业培植和重要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对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司法公正等工作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粮食安全、扶贫开发、禁毒、涉诉信访改革、检察院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并有选择地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对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传染病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专题调研涉农优惠政策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散居归侨侨眷扶贫救助等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跟踪落实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规划执行情况、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公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开展对洱海管理条例、程海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关系云南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修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逐步建立政府重大决策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定的范围、内容和程序,解决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的问题,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实现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同时把任命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办事、勤政廉政。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检查《关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不断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一步发挥代表服务大局的作用。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组织部分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深化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健全学习、履职、调研和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文风会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云南发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共同谱写七彩云南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16:36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