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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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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 〔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9号),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职高专以及部分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创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里有关规定精神,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明确重点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在活动中,要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把“四解决四推动”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全过程,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心浮气躁、玩心很重等问题。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搞部门特权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在审批、验收等工作中指定服务机构或产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办事不公等问题。中小学等各类学校重点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开大处方、收受回扣和红包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发展不主动;运营方式行政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够,企务公开不到位;漠视职工利益,职务消费不规范;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和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个别单位和干部拖欠群众钱款等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农村信访稳定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官本位思想严重,漠视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的衙门习气等问题;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自由散漫的问题;整治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借接待之名行玩乐之实,流连娱乐场所等问题;查处党员干部收受请托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礼品“红包”,参与各种形式赌博和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违法行为;治理乡镇干部“白天在乡镇,晚上在城里”、工作机关化的走读现象;查处违规违法用地、非法征地拆迁和党员干部违规建造私房等问题;整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以及各种吃拿卡要行为。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抓好各个环节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做好思想、组织等准备工作。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具有特色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进行动员部署。在此基础上,抓好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和皖发〔2013〕9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方式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可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至少通读一遍学习读本、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要借鉴运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经验做法,利用春节返乡机会、农闲时节抓好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里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各市进行巡回报告。

  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各地各单位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项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反馈。督导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并反馈给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 “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组织开展“四个对照”活动,即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里有关规定精神、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摆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持续推动正风肃纪集中治理、党员干部走访基层、机关效能巩固提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美好乡村建设推进等专项行动,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里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各市、县(市、区)要对本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组织整顿,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村党组织换届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对后进村要着力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发展滞后、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等问题;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压茬有序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县(市、区)领导机关先行一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压茬时间原则上按半个月左右安排。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实施分类指导。针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市、县(市、区)要分别制定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小学等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深化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干部驻村联户、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等活动,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

  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把地方党委加强领导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有机结合起来,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共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党员副省长各选择1个市或省直管县,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县(市、区)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

  落实领导责任。市、县(市、区)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抓好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坚持以上带下。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向各市派出督导组,督导到县(市、区)。市向其直属单位派出督导组,县(市、区)向其直属单位及乡镇、街道派出督导组。各类开发区、风景区、高职高专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派出督导组。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教育实践活动,由所在地党委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派出巡回督导组加强指导。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对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上级党组织要向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指导组。

  抓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8日 11:46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