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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等新规为平遥古城公务接待“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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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办年初核定接待指标为3600人次,实际使用为538人次,剩余3062人次,其他单位也都大幅度下降”。山西省平遥县一位政府官员近日向记者透露,“八项规定”实施一年以来,平遥有了真切的“减负”感受。

  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平遥,与四川阆中、云南丽江、安徽歙县并称为中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因古城而闻名的平遥县,吸引了无数国内外游客的同时,也因此而烦忧:声名远扬导致接待任务繁重。

  平遥县接待办副主任刘斐告诉记者,2013年之前,接待办的七名工作人员平日里根本忙不过来,经常连轴转,很少能回家吃饭。

  2012年12月中共出台“八项规定”,随后又连续出台了“六条禁令”等措施条例。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吃住行游”等方面提出更加细化的要求,全面严管公务接待。

  业内人士称,中共的这些新规定,让基层变了样。

  刘斐向记者坦言,平遥县2013年政府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批次与2012年相比分别降低了35.1%和41.1%,接待经费下降近四成。

  平遥县居广居宾馆2008年被选为政府定点接待单位,总经理李鸿晋告诉记者,相比2012年,2013年公务接待入住量减少了60%,餐饮方面变化更明显,人均接待标准已降为30余元。

  谈及造成变化的原因,刘斐表示,一是平遥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并出台了细化执行措施,“严格按规定办事,禁止超范围、超标接待”;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是“领导干部的觉悟普遍提高,确因公务活动需要接待时会主动提出按规定标准来”。

  新规实施的2013年,让刘斐感觉最大的变化是工作量明显减少了。“最高兴的该数我的老婆和孩子”,刘斐开玩笑说,“现在每天比以前多了将近五分之二的时间自己支配,回家能帮老婆做做家务,也有时间看看书,学点东西。”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9日 09:29 来源:新华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