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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洋县“三举措”强化春节期间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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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广大外出务工党员正在陆续返乡,洋县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三举措”出实招,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

  继续做好摸底清理,规范夯实流动党员管理基础。一是进一步摸清底子,健全完善流动党员台帐。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逐支部核查,逐党员登记,切实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在摸排的基础上,完善流动党员台帐,把流动党员的流入地、流入单位及党支部、联系方式、作用发挥等情况登记建档。二是区别不同情况,认真搞好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从业单位相对固定,且从业的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要动员其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动员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的单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口袋党员”、“隐性党员”的清理工作。对复员退伍和学校毕业回乡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将其组织关系接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党组织,使其正常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对没有及时缴纳党费的外出党员,要在春节期间补交党费。对长期不与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联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及时交纳党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各党(工)委抓住春节期间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采取召开流动党员学习培训会、创业事迹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流动党员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具体开展“七个一”活动。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引导流动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内涵。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宣传党的富民政策,介绍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广泛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开展一期技能培训。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加强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党员的就业、创业能力。

  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对生活困难的返乡流动党员进行慰问,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征求他们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未能返乡的流动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编发短信、寄慰问信、电话慰问等形式向他们传达党组织的关心关怀。

  确定一批发展对象。要加强对外出青年的教育、引导,确定一批优秀外出务工、创业青年作为重点联络对象,对一些申请入党的优秀青年要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和考察。

  开展一次行前教育。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各村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找其谈话,对他们在外出后如何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跟踪问效措施,着力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开展一项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服务三乡”主题开展实践活动,为流动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服务同乡促和谐”,要求每名流动党员结对联系1至3名本地或周边外出务工群众,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每季度向所属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情况;“服务故乡争先锋”,要求每名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家乡党组织提供1至2条市场、招商、就业等信息,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服务他乡作贡献”,通过手机短信、流动党员QQ群等载体,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争先锋,积极融入当地组织、服务当地发展。建立完善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互动共管力度,对流动党员进行双向考核。各党(工)委就流动党员开展“服务三乡”活动要认真进行指导、检查和统计,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一次进展情况。

  坚持完善深化制度机制,提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双向共管”流动党员管理机制,不断夯实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各党(工)委要进一步优化创新组织设置,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管理”原则,在流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联系沟通,实行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制度,对每名流动党员所属党支部确定定期联系人,并采取“双向共管”形式,真正做到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出不流失。二是建立流动党员帮扶机制。由流动党员所属党组织确定的联系人,同流动党员建立起结对帮扶、生产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家庭留守老人、儿童义务监护等制度,从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就医等方面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流动党员安心在外创业。采取召开会议“对接”、制作和发放联系卡等措施和办法,把关怀帮扶流动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流动党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党务知识服务。三是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向所在党组织主动报告离村时间、务工或居住地点、就业岗位、联系方式等;外出后要定期通过当地党组织、本人在村家属或电话、短(书)信等形式积极向村党组织报告本人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实现流出与流入无缝对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30日 13:19 来源:陕西党建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