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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以“三转”促党风廉政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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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聚焦主业持续发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变化变革攥紧拳头强主业

  紧跟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涉及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的问题,统筹协调,在人员不增、编制不加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及时研究批复解决。

  全面理清职责。2013年初,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深入地州市、(市)、县乡镇开展调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梳理内设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问题,研判纪委监察厅两个机关合署办公的成效及问题,征求综合利用资源、调整优化“存量”的意见建议,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思路准、措施实。

  优化机构配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牵头和参与的120项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项,将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集中主要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 个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14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模式启动内设机构调整,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均达60%以上。

  提升工作效能。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订“惩防体系+绩效考核”综合方案,明确28个党群口、48个政府组成部门、14个地州市的定性定量考核指标。在9个地州市的30多个县(市、区)开展归口和分片设置纪工委、监察分局试点工作,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120个。制定《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5365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创新方式方法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2631件(次),立案调查1216件,结案1186件,处分1393人,移送司法机关88人。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6件52人,党员干部对反分裂斗争认识更加清醒,态度更加明确,行动更加坚决。

  惩治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立案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11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县处级干部81人、乡科级干部303人。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反映强烈的发生在土地征收征用、保障性住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腐败分子。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综合运用“行风热线”、群众举报、效能投诉、纠风治乱等工作中发现的线索,集中力量纠治解决供水供电供暖、道路通行、就学就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做到快速受理、快速查结、快速反馈,全年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87件,立案查处乡镇、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86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4240个行政村完成三资清理工作,25个县市“阳光农廉网”开通运行。

  加强惩贪治腐的制度保障。制定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反映县处级干部重要举报线索管理核查和督办备案工作的规定》,完善了线索管理、案件流程、考核评查等方面的程序化、制度化规定。建立了案件剖析、以案说纪、整改建制等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提醒整改,敦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定《领导班子关于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带头改学风、转文风、树新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带头开展清理会员卡活动,3184个纪检监察机关(组织)11774名干部职工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打造作风优良的执纪“铁军”。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办法》,每周有一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接访,并将其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

  完善常态监督机制。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把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纳入惩防体系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等经常性监督检查中。建立了“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预警机制,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核实“敲警钟”。盯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古尔邦节等关键节点和重要节庆日,坚持暗访、查处、约谈、治理、曝光、警示和教育相结合,建立了“节前监督抓教育,提高节日纪律知晓率;节中监督抓典型,及时处理顶风违纪行为;节后监督抓核查,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工作机制。

  多管齐下加强监督检查。在重大节日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575次,下发整改书317份,通报批评单位265个、干部213人,约谈38人,诫勉谈话51人。全区2797名领导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告,查处违反婚丧喜庆管理规定的干部11人。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住房、违规发放津补贴、“小金库”等案件101起,处理103人。加大对收受礼金、会员卡、支付凭证的督查整治力度,110名干部主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55.51万元。

  及时处理曝光典型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的问题276起,对300名干部进行了处理;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案件44件,处分38人,及时实名通报18起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据民调中心调查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明显好转,风清气正劲足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09日 15:39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