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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好人”没市场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 闫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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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好人”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他们处事圆滑,凡事得过且过,睁只眼闭只眼,工作没力度,办事没原则。这种人在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考察访谈中表现尤为明显,民主生活会中他们不敢批评与自我批评,喜欢走过场,擅长“暖场”,不红脸、不出汗;在考察干部中,大谈考察对象优点,缺点避而不谈,顾左右而言其他。“老好人”是一种典型的无纪律、无原则的行为和表现,其实质是对别人、对自己、对工作的不负责任。

  一般来说,“老好人”起初有一定的“市场”,人缘很好、呼声很高;但是,随着认识的深入,人们便会发现,这种人多是碌碌无为的庸才,工作没能力、没思路、没方法、没力度,久而久之,还会带坏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风气。老好人不敢坚持原则得罪人,就会伤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感情和利益,群众不会满意;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就打不开工作局面,领导也不会满意,最终没有好下场。坚持原则敢担当,才是真正的好干部。真正敢于坚持原则、一身正气的好干部,即使一时一地得罪了少数人,最终也是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1日 13: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