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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拟定单车使用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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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春节过后首次政府常务会议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3个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厉行节约成为贯穿60多项条款的一条红线。

  为制止铺张浪费,自治区从今年起,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公务费的2%安排公务接待费,同时拟定单车使用费用最低3万元、最高5万元的标准。

  按照要求,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一类会议也要严格控制人数、会期,二类会议人数由原来的150人压缩到90人,三类会议人数由80人压缩为70人。二、三类会议工作人员占代表比例,也由原规定的15%分别压缩到12%、10%。同时,鼓励改进会议形式,提倡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成本、提效率。

  内蒙古出台的办会、接待、用车等3个管理办法,都突出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审计部门前移关口开展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公开支出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10:45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