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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区委组织部三项措施力促组织系统信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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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宿州市埇桥区委组织部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注重发挥组织系统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认真查处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力促组织系统信访稳定。

  一是以学习促执行,认真抓好《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并结合目前全国信访形势和组织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力求让每名同志都能准确把握《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以文件形式及时转发《暂行规定》,并购买中组部编印的《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案例选编》,发给各基层党(工)委和组织人事干部,帮助基层党组织和组工干部掌握信访工作技巧,提高执行《暂行规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组工干部为民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以制度促规范,着力抓好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根据信访工作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思远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办公室、干部监督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访领导小组定期学习有关文件,分析信访形势,商议重大信访问题,初步形成了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实行领导开门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部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并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对干部群众来访或来电反映情况、咨询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初步实现了来信来访案件受理、核查、研究、处理、回复的程序化。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与同级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交流信息。坚持抓重点、抓基层、抓预防,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信访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以措施促落实,切实抓好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把办理检举反映问题类信访作为组织工作信访的重点,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有来信、来电、来人反映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经核查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使用,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及时查办、转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关于发展党员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转办到有关乡镇、街道党(工)委查处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大对解决“三龄”、职级待遇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的信访申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到认真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疑难问题,主动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对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反复重访户,部领导和科室同志耐心宣传政策,做好稳控工作。(程家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14:14 来源:安徽先锋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