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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动真格:对不合格党员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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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宜春市委组织部获悉,从去年4月开始,该市在10696个基层党组织中集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劝退、除名不合格党员114名,8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宜春市将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来抓。在开展评议前,集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清理、寻找“断线党员”等工作,为民主评议打好基础。在具体评议时,采取“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方法,并按照初定格次、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步骤,确定基本合格、不合格格次党员。把握评议处置的政策标准,对情节较重的不合格党员,给予劝退处置,对劝而不退的不合格党员,给予党内除名处置;对大多数基本合格党员、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置,从而有效推动了宜春党员队伍建设,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记者 胡光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7日 11:12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