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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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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同志立即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结合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起草国家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委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月12日上午,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长李小满同志主持召开国家民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措施:

  及时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传达学习,并把对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制度,坚决做到“两个不突破”,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国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工作,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制定出台《国家民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推进委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抓好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利用虚假合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问题,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

  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三公经费”、干部选拔使用、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网站、报纸、宣传栏予以公示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07:24 来源: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局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