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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委常委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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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明光市委常委会召开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议,明光市委书记、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许光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许光友要求,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篇目,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既要学习原文,作好学习笔记,也要写出心得体会,加深对中央政策的理解,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党的凝聚力。二要转变观念,自我适应。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努力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克服不良作风。三要自觉贯彻,严格执行。深化认识,提高思想境界,对照“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四要以上率下,勤政奉公。越是在复杂情况下,越要做到勤政奉公。不要一边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边出现与“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不相符的事情;要确确实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努力为明光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会上,明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莹传达了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滁州市、当涂县部分单位干部春节上班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通报》;明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凌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5:28 来源:安徽先锋网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