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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怀敬畏之心

河南省内乡县委组织部 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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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从严管理干部,首先要管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三个“敬畏”,有的放矢、掷地有声,犹如振聋发聩的警钟,值得每一名干部反复琢磨,认真践行。

  敬畏是人们面对庄严或崇高的事物时一种谨慎、尊敬的情绪和态度。将“法纪、组织、群众”放在“敬畏”之列,昭示了其重之又重的分量。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若随心所欲,把党纪国法、组织纪律、人民群众视若无物,无所畏惧,早晚会出问题。

  敬畏法纪,就要做到令行禁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违反法律都将受到严厉制裁。要多一些自律、少一些盲目,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纵,把对法纪的敬畏内化为自身的信仰和自觉行动,始终在法纪约束下履行职责。

  敬畏组织,就要做到恪守忠诚。一个人的成长,固然离不开个人勤奋和努力,但同样要靠组织培养。要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事业发展之中,不搞“小圈子”、远离“小兄弟”,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抵御歪风邪气,恪守忠诚。

  敬畏群众,就要做到永葆本色。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要牢记“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永葆平民本色,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干事创业的丰碑树在人民心中。

  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领导干部要把“三个敬畏”牢记心中,既大胆工作,又心存戒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管得住自己、对得住组织、守得住清白。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7:3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